私有没有错,自己去大海里捞上来的鱼,就应该私有,就应拿回自己家里吃掉。自己上山砍的柴,就应该拿回自己家去烧火做饭,这是天经地义的。
只有私有了别人的东西,少数人私有了大家公共的东西,才是罪恶。
奴隶制:奴隶主私有了奴隶的一切人权。而人权本应属于每个人自己。
封建制:地主私有了超过自身所需的全人类的谋生条件——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是全人类都有份的。
资本制:资本家私有了劳动者进行社会化大生产的工具——资本货币。而货币是应该由全体劳动者共同管理的一种分配工具,一种按劳发放的通用兑换券。
说起来,这最后一种私有,实在是一个笑话,但却偏偏发生了。我举个类似的例子好了:
一个食堂,要给具备吃饭资格的人提供饭食。而具备吃饭资格的人,当然也就是参与做饭的人,比如种粮食的,种菜的,养猪的,喂牛的,烧菜的,提供餐具的,刷碗打扫卫生的。。。
也有为种粮食提供化肥,农具,拖拉机的,也有给养猪的提供猪饲料,防病疫苗的。。。。
总而言之,只要是为了做饭付出了直接,间接努力的人,都有资格去食堂吃饭。
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就需要提供劳动证明才行,于是,你干了一定量的某种活,就可以得到一定量的饭票,凭票到食堂吃饭。
饭票哪里来呢?其实,只要劳动者一起组织一个饭票管理机构即可。印制一批防伪的饭票,按照约定分发给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等劳动者吃饭的时候把饭票归还食堂,统一送回饭票管理机构循环使用即可。
可是很遗憾,劳动者没有那么聪明,非要找人提供饭票,于是提供饭票的人要求,那我也要吃饭,而且要吃很多饭!劳动者只好答应了,你说笑话不笑话?——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提供饭票的人,不是印刷制造饭票(类似印钞厂工人)和管理饭票的人(类似银行员工、企业的人事部负责薪酬管理的人),而是饭票所有者提供者!
但是,我们好好想一想,我们需要这个饭票所有者提供者吗?
更大的笑话还在后面呢,请看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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