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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9
摘自:http://pic.business.sohu.com/group-431999.shtml#0
         有位在部委工作的朋友,单位又分房了。与1998年以前略有不同的是,那时是完全免费分房,现在需要交点钱。交多少呢?每平方米大约5000元,名称是经济适用住房。他们单位这批房子在三环附近,周边二手商品房已经卖到每平方米5万元。
         十堰东部新城最大的住宅项目―――和昌国际城以“团购”之名,通过所谓“让利商品房”,以低于市场价50%价格大规模向十堰公务员出售。十堰从副科级到正厅级至少有4500个公务员家庭将获得和昌国际城“让利商品房”购买指标。
         到2012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广西来宾市却建成了全广西最大的公务员小区,这个名为滨江园的小区目前在建8栋高层住宅,仍有6栋定向专供公务员,房价还不到另两栋对外销售价的一半,公务员们根据官职高低,分别住进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和楼房,而市面上,住房富余的公务员们纷纷将自己的购房指标对外销售,一个指标被炒到6至7万。
         当今“房哥”“房姐”盛行,公务员享受着便宜的住房,那古代呢?唐宋时期,房价也并不低,而官员的俸禄却极为有限。白居易27岁就高中进士,可他在京城长安任职二十年都居无定所。于是,他无奈地吟诗叹道:“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却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
         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名气比白居易还大,官职也更高,他在长安为官三十余年,官居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还兼任吏部侍郎,相当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然而,就是这样的省部级高官,在晚年才买了一处小户型住宅,但他却很知足:“始我来京师,止携一卷书。辛勤三十载,以有此屋庐。此屋岂为华,于我自有余。”
         “诗圣”也买不起房。安史之乱后,潦倒的杜甫在亲友们的帮助下,盖起了一座简陋的茅屋,终于有了一个栖身之所。可不料一场大风不期而至,紧接着,连阴雨也悄然到来,狂风卷走了他屋顶上的几层茅草,屋顶不断地漏雨。杜甫长夜难眠,感慨万千,他挥毫写了著名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后来不得已只能住到一只破船上了此残生,过着“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的生活,他发出了无房者的强烈呐喊,这种炽热的情感千百年来一直激荡着我们的心灵。
        宋代的住房问题也没好到哪里去,宋仁宗一朝的宰相杜衍,一生两袖清风,没钱买房,一直住在朝廷提供的房子里,退休后直到去世都只能借居在ZF提供的“廉租房”里。
        苏轼做了多年的正部级高官,按说应该“不差钱”,可他在京城却没有自己的住房,更甭说花园式的洋房豪宅了。苏轼的儿子结婚时,做父亲的都没钱为儿子购置新房,最后只得借一位好友的房子才把喜事办了。
        苏轼的恩师欧阳修,是北宋初期的文坛领袖,他在朝廷为官更久,历任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要职,竟然也一直租房住,他曾向友人写信诉苦:“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他长年蜗居在一条小胡同里,是当时典型的“租房族”。
        古代的楼市调控的很严格,西汉建国后不久,大约在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吕太后当政的时候,朝廷颁布了如下规定:“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二年律令·户律》)只能购买邻居的房这条规定的意思是说,你想买房,可以,但有一个条件:你要买的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有的房子。
       唐朝的规定是这样的:“天下诸郡,应有田宅产业,先已亲邻买卖。”(《唐会要》卷85)全国不管哪个城市,一切地皮和房产,想出售,先问你亲戚和邻居是不是同意。
       五代十国的规定:“如有典卖庄宅,准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若是亲邻不要,及著价不及,方得别处商量,和合交易。”(《全唐文》卷996所载后周广顺二年律令)卖房的时候,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
       宋朝的规定:“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房亲着价不尽,亦任就得价高处交易。”(《宋刑统》卷13)比五代十国时还要细致,还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
       南宋灭亡后,一批蒙古人被派往江南做官,他们对老百姓的房子强买强占,激起民愤,各地纷纷起兵抗元。为抚慰百姓、化解民怨,元世祖忽必烈出台了针对官员的房产“禁购令”:严禁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房产。
       到了明代,反腐肃贪的力度空前加大,“禁购”的对象也覆盖到全国各地的官员,“凡有司官吏,不得于任处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即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买房,如让朝廷得知,立马抓起来打五十大板,继而开除公职,最后还要将房子充公。
        清代的乾隆帝出台了更为严厉的“禁购”措施,凡八旗子弟去外地做官,胆敢在任职地买房的,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ZF所有。当地其他官员有主动向朝廷举报的义务,若知情不报,一经查实,立即跟着买房的官员一并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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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3 2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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