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人多年思索所得,因为工作量繁重,知识面广,所以很想得到同仁的帮助。我先多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9 21:40:48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9 21:42:17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2 21:31:18编辑过]
你写的内容我没有仔细看,只是水皮似略看了一下。
我觉得你的论述主题不明确,人民致富的方式、方法并不清楚,又特别缺乏路径依赖。所以内容需要大大的改动为宜。
靠生产来生产财富或以企业的组成方式,这些人们都知道,是常识。但人们只要拼命干,就能生产来财富吗?其实,说财富是生产来的,并不符合实际。因为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人们就拼命生产就行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由于你对社会整个财富的产生理解上还在待提高,建议提高后,给人们的思想更能显直观、宜于理解、掌握。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这里可以说成没有全面理解就没有发言权:但我还是要谢谢你的回复
你的发言确实太草率了,你如果能向下看到第二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你所说的财富并不只是生产来的。我的生产是财富的来源,消费是财富产生的动力,市场是财富流通的渠道,社会是财富生产的规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2 22:20:38编辑过]
我认为我们讨论的财富是指在经济学考察内有用的东西,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商品的自然量(克、个、件)等等实际是其它学科,主要是语言学科的量。我们没有对事物的量进行这个属种划分,阁下提出自然量也为何不可,但是如果按二重性来划分,恐怕辩证法会找的你的麻烦。显然物理学也得借用这种语言学科中量词来完成其表达,如一件衣服重100克,那么物理学该怎么处理“个、件”呢?其实“个、件”等是事物的形态量,形态量是有明确定义的。在经济学中它与商品的规模量(价值)以及程度量等是统一于商品之中的。自然物理学中也会依据其要求确定物品的一套形态量、规模量、程度量等等,化学、医学、生物学都会依次完成这份工作。这里何来量的二重性?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阁下质问我“商品有几种量”时,我立即意识到我没有指明价值这个量的种类,马上予以纠正,指明价值是商品的规模量。
我认为我们讨论的财富是指在经济学考察内有用的东西,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商品的自然量(克、个、件)克个件不是量,是量的单位,这个细小的疏忽以后要注意,等等实际是其它学科,主要是语言学科的量。我们没有对事物的量进行这个属种划分,阁下提出自然量也为何不可,但是如果按二重性来划分,恐怕辩证法会找的你的麻烦。显然物理学也得借用这种语言学科中量词来完成其表达,如一件衣服重100克,那么物理学该怎么处理“个、件”呢?其实“个、件”等是事物的形态量,形态量是有明确定义的。在经济学中它与商品的规模量(价值)以及程度量等是统一于商品之中的。自然物理学中也会依据其要求确定物品的一套形态量、规模量、程度量等等,化学、医学、生物学都会依次完成这份工作。这里何来量的二重性?作为商品在社会上所存在的大家所公认的量,其实,就是这两种量,这两种量的意义是不同的,一个是自然量(代数量、几何量等),这是自然科学所研究的,但这个量对于财富没有多大意义,而人们更注重的是商品的所值,如值多少货币或多少两黄金等等。任何财富在社会上都存在这两种量,可以说也只有这两种量。别的量都不是社会能够公认的。所以说任何物品都具有这两种量,一种是自然量,一种是社会量,也就是量的二重性,任何量都在这两种量之内。这不是辨证法。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阁下质问我“商品有几种量”时,我立即意识到我没有指明价值这个量的种类,马上予以纠正,指明价值是商品的规模量。不明白你的规模量是什么意思?具体说一下,是不是50元、10000元之类的东西。
并不是单纯研究商品经济,但商品经济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形态,在研究商品经济的过程中,在第二部分:强调产出的生产决定时说明一下自然经济的问题,因为自然经济不存在交换,更不存在流通,只存在生产,存在生产就存在投入产出问题,存在生产就存在生产力问题,因此放在第二部分。
我认为我们讨论的财富是指在经济学考察内有用的东西,大概就这么个意思。
这就是你那个理解比我深的财富概念,怎么有东西不愿拿出来供大家品评品评。
商品的价值——“能卖出多大价钱,它就只能值多少”
(一)前古典时代: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重商主义者
价值概念的文献记载最早可见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柏拉图在《法律论》中早就说过:“一个人不管是否有意,如果遗失了自己的货物……如果有哪个奴隶或贱坯违逆了这一规则把这种货物拿回家,那么,凡是年过30岁的人碰见他都可以狠狠鞭笞他多下。果此人是自由民,……要向失者赔偿,赔偿费将10倍于他所移动的物品的价值。”“至于匠人应得的工资、定货的取消,别人对匠人们的或匠人们对他人的不公正行为等,凡价值在50德拉克米以下的,由城市管理员仲裁。”[ii]“最后要告诉你的是买这座庄园要花多少钱:300万塞斯退斯。过去它曾经值500万,……”[iii]他们虽然不断用价值,但真正的价值概念还称不上。
真正讨论价值的第一人,被认为是亚里士多德,“所谓财物,我们指的是可以用钱来衡量其价值的东西。”[iv]“亚里土多德不仅像后来的经济学家那样清楚地区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而且他还看出交换价值似乎是从使用价值派生出来的。”[v]而明确的价值定义却没有形成,“有人认为这是由于他过多地注意定价的正义——即所谓‘交换的’正义——这一道德问题,因而转移了他对实际定价这一分析性问题的兴趣。”[vi]
最明确定义价值概念的文献记载当属早期的重商主义者尼古拉斯·巴尔本:“市场是价值最好的裁判,因为从买方和卖方的汇集能够最清楚地知道商品的数量和它们出售的机会。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根据老的准则,售价即所值。”[vii]简明的说应当是:价值就是一物所能够交换到的其它物品的数量,如果用一般价值形式——货币来表示,就是一物所能够交换到或所值的货币数量。前古典的学者们虽然没有如巴尔本一样明确说明价值是什么,但从巴尔本的论述中也可以看出,巴尔本以前的学者——巴尔本所谓的“老的准则”,都是指“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只不过是他们把价值当作不言自明的概念来应用罢了。
(二)古典主流:重农学派与劳动价值论
被认为最为关注价值的是劳动价值论者或者说重农学派。配第是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创始人。他的价值概念与巴尔本无异,“在爱尔兰,土地的价值只相当于六年至七年的年租,但在海峡彼岸,土地就值二十年的年租。”[viii]“至于房屋,……它的价值比40年前涨了一倍。”[ix]所谓配第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决定于生产这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x]也只能说明配第的劳动是价值形成过程的决定因素,但并不是价值本身。
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奎奈,被认为缺乏“科学的价值概念”。该认识其实是后人的成见,奎奈只不过是把价值当作不言自明的概念来应用。如其在《经济表》中明确说明“这样在全部产品价值一千二百利弗尔中,这个(生产)阶级支出六百利弗尔,……”[xi]杜阁也存在相同的情况:“为了使人知道一块一定尺寸的皮革的价值,我们既可以说它的价值是等于三蒲式耳谷物,也可以说它的价值是等于十八品脱葡萄酒。”[xii]
至斯密则全面整理了前人的价值成果:“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xiii]经济学家都知道,经济学注重研究的是交换价值。且其交换价值与巴尔本的价值没有多大差别,只不过是前者强调了商品交换的能力,而后者强调的是建立在商品交换能力基础上的可能结果,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述,同时也说明斯密的价值概念其实就是交换价值,或者说是能够通过交换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如“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一国劳动和土地的年产物的价值,或是依随通俗的偏见,说构成一国真实财富与收入的,是国内流通的贵金属量?”[xiv]
李嘉图被认为是古典劳动价值论的集大成者,他虽然坚持“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适用于一切社会”[xv],“商品的价值或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取决于其生产所必需的相对劳动量,而不取决于付给这种劳动的报酬的多少。”[xvi]并孜孜于“绝对价值”。但如果我们对上面的命题中仔细分析,李嘉图的价值仍然是“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是交换价值,而其“劳动量”不过是价值的决定因素,或者有时作为价值的衡量尺度。接下来在阐述效用对价值的重要性时说得更明确:“一种商品如果全然没有用处,或者说,如果无论从哪一方面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xvii]
(三)效用价值论者
巴尔本被认为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他在《贸易论》明确指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xviii]但明显的问题是他此处的效用显然是价值的来源,而非价值自身,他的价值概念如前所述仍是“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
有些人把加利亚尼也归结为效用价值论者。其实,他应当说是二元论者,“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xix]其效用和稀少性只不过是价值的决定因素,同“现在要谈到的是劳动问题,这是价值的唯一来源”[xx]一样,一是决定因素,一是来源,都不是价值本身,而其“价值所表示的是,事物和它对我们的需要这两者相比的结果。”[xxi] “但是多数人的推论是这样:一只真牛比一只金制的牛要有用得多,但在价值上相差何止霄壤。我的回答是,假使一只真牛跟一只金制的牛具有同样的稀少性,则前者由于它的效用和人们对它的需要远过于后者,其价格将在这一超过后者的程度上高于后者。”[xxii]显然其价值与价格没有多大区别。
人们都认为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曾坚持效用价值论。其实,“萨伊的价值理论是非常混乱的。它是效用论、生产三要素论、生产费用论和供求论拼凑而成的大杂烩。”[xxiii]他只不过是强调了效用在价值形成中的重要性而已。马克思讥讽其“把价值理解为什么也不是”[xxiv]。其实并非如此,其价值概念就是“物之所值”。[xxv]如他在论述到价值时说:“一件物品价值的唯一公平标准,是这物品主人在割让时能够很容易换取的其他一般物品的数量,这在商业行为上和在一切以货币估定价值的行为上叫做市价。”[xxvi] “一幢房屋可以谷物或以货币估定价值。说它值二万法郎,比说它值一千公石小麦能更准确表达它的价值概念。”[xxvii]
(四)西方主流综合学者:穆勒、马歇尔到萨缪尔森
当李嘉图体系解体以后,又兴起了另一派主流体系,马尔萨斯是现代主流学派的重要来源之一,他认为:“大多数学者在讨论价值时,认为它有两种不同的涵义:一种是使用价值,另一种是交换价值。然而,在应用价值这个术语时,我们却不大习惯于用它来指前一种意义。尽管水和空气是非常有用的东西,对人类的生活和幸福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很少听说水和空气的价值。……交换价值是一种物品和其他一种或多种物品在交换中的关系。”[xxviii]
具有综合能力的学者应当比较具有代表性,每当多种学派理论交锋到一定程度,往往就出现一些有识之士兼容并蓄。但这并不是说他们是折衷主义,而是说他们把多种观点有选择性的综合在一起,并且融入自己独特的见解。约翰·穆勒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个: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内容丰富,长时间中一直被奉为资产阶级经济理论的必读教科书,仅在作者生前就重版6次。”[xxix]他在本书中明确的指出:价值是“指它能换取的某一其他物品或一般物品的数量。”[xxx]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及至世界最著名的经济学家,无疑又是一个的新的综合,他对价值概念仍选择:“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xxxi]其对后期的影响深远。萨缪尔森无愧于新古典综合大家,他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自己的价值概念是什么,但“萨缪尔森的《经济学》教科书,则干脆将马歇尔该书的基本内容综合进自己的理论体系。”[xxxii]同时也完全接受了马歇尔的价值概念。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