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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一、陷入僵局的国际气候谈判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加剧,温室气体排放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以节能减排为核心内容的国际气候谈判也越发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但不可否认,20余年里,尽管围绕温室气体减排的COP会议已多次召开,但国际气候谈判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仍呈加速增长的趋势,多数国家未能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

201112月结束的德班COP17会议,虽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但并没有取得各界所期待的结果。会议建议在UNFCCC的框架下,形成适用于各方的法律条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制度,把协议书的范围扩大至发展中国家,结果触发了谈判各方敏感的神经。首先,发展中国家对于为其设立的碳减排目标和时间表持坚决的抵制态度,认为其经济发展将会由于承诺总量减限排而受到不利影响,所以提倡相对减排并坚持经济发展优先的途径。而更大的阻力来自发达国家:美国议会没能通过全球性的气候协议;日本明确表态坚决反对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加拿大也宣布退出了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虽然得到了延续,范围却缩小了,这必然导致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难以达到。

由于各方在涉及到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不肯让步,国际气候谈判进展步履维艰,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项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气候协议能够在2020年前生效。现在世界面临的问题不是将温室气体排放额度控制在实现全球温升1.5度到2度以内这个似乎比较遥远的目标,而是人类能否阻止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研究表明,如果在2020年以前不能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增加,2050年的排放水平不能降至1990年的50%,那么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度以内这个目标是无法实现的。

二、绿色发展开辟新的努力方向

德班会议使得国际气候谈判能够继续进行,但还没有解决博弈各方的根本问题。国际气候谈判引发的矛盾表明,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自然科学问题,更是一个事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命题。各国围绕着气候变化所展开的谈判,既是为了应对渐趋恶化的生存发展环境,更是为了在将来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发展空间,这也是国际气候谈判屡屡陷入僵局的根本原因。

在各国为其政治经济利益而令国际气候谈判陷入僵局的同时,另一个战场的竞争已悄然开始,许多国家已将竞争重点从传统领域转向了对绿色科技领导权的争夺,走上了绿色发展的道路。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报道,2010年,全球在清洁能源方面的投资达到2430亿美元,比2005年翻了一番。在2011年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各国领导者都推出了新能源计划。欧盟气候行动委员会指出,ZF需要为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也要使企业起到主力军的推动作用。可见绿色科技与发展的影响已深入谈判各方,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了主要潮流。绿色发展内涵丰富,其实质是通过能源效率提高、新能源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绿色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降低资源消耗,防止环境污染与破坏,使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绿色科技是绿色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与载体,绿色科技是一个要求不断吸收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体系,并要求与世界市场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需要一个更加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这就决定了绿色发展所具有的创新性、开放性等特点。

虽然欧盟、日本、美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态度迥异,但是其ZF在绿色科技领域争取世界领先地位的努力是相同的。

1.欧盟

德国的气候变化政策是欧盟国家中的典型,也是欧盟气候政策的领导者,故本文以德国的绿色发展道路来代表欧盟。德国绿色发展道路的一个突出特点是ZF有力的引领作用,集中表现在渐进紧缩型经济政策以及对清洁能源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

第一,对发展目标高标准的设定。德国ZF一直寻求建立严格的气候、环境和能源政策来刺激其产业转型。德国的理念是,只有推行资源与能源高效利用以及环境友好型的经济结构改革,才能在世界竞争中长期占据有利地位。为此,他们设立了较高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通过上网电价、设定高标准等方式来推进结构转型:2000年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较高的减排目标水平;2007年末,默克尔内阁批准了气候与能源一体化项目,可再生能源目标得以强化;20117月出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法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的中长期目标。

第二,德国的气候变化政策、可再生能源项目计划体现了较强的绿色发展战略意义。一方面,德国高度依赖进口能源,对于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十分敏感,提高能源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途径,还是降低对进口化石能源依赖、避免国内产业部门遭受巨大外部冲击的重要战略。另一方面,由于德国传统煤炭产业已经是夕阳产业,提炼成本在不断提高,老工业矿区已经出现了失业增加、经济下滑等现象。德国ZF把促进可再生能源、能源储备系统、节能建筑以及改善交通结构作为老工业基地的未来发展领域,是经济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第三,绿色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04年底,德国已经成为环境技术的最大出口国;2006年,德国环境技术出口总额约560亿欧元,占全球的16%。联合国“绿色就业”报告指出,德国的环境科技产值将会在未来几年实现翻两番,在吸纳就业方面会超过汽车等传统产业。德国的成功在于其高标准的要求和前瞻性的政策,利用环境保护与清洁能源科技方面的革新来创造就业岗位,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进一步现代化,并为未来竞争做好充分准备。

2.日本

与德国类似,日本ZF在绿色发展道路上也起到了引领作用,强调能源效率的提高和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利用,不同的是日本更加强调维持传统化石燃料与核能的地位,更加善于在危机当中获得突破。

第一,对重点支持领域的设定。石油危机以来,日本为了实现其能源安全提出了两个战略:能源效率的提升与核能的发展,其能源效率和清洁生产科技方面的优势地位就是在这个时期得以强化。由于极度缺乏原材料及能源,日本ZF在清洁科技产业和能源效率方面积极推行长期的研发和投资策略,并率先提出了“领跑者计划”,在包括汽车、空调、计算机等11项产品的研发生产中,设定市场所能达到的最高节能标准。通过颁布《绿色采购法》,配合“领跑者计划”,使得高效节能产品的发展得到有力的支持。2008年的地球降温能源科技创新项目确定了21个有前景的部门,并为每一个部门设计了科技研发路线图。

第二,对产业发展方向发出经济信号。在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方面,日本民主党ZF承诺以1990年为基准,在2020年实现减排25%2050年减排80%,前提是其他国家也要承诺可比的减排目标。其带有附加条件的目标显然比德国的目标宽松了许多,但是ZF已经通过此举向产业界发出了强烈的经济信号,为社会经济的绿色发展设定了长远目标。福岛核事故后,日本ZF似乎有了借口不去完成减排承诺,但从整个产业界来看,提高能源效率的压力无处不在。日本电力供应由于核电的缘故突然减少了30%,时间虽短暂,但足以在长期导致日本产业界节能的创新性革命,这次事故很有可能像石油危机那样,给日本带来能源效率提升的契机。

3.美国

与德、日不同,美国走的是一条自由放任发展的绿色科技发展道路,并呈现出联邦ZF和地方州ZF政策、行动多元化的格局。

第一,联邦ZF有限的努力。自京都议定书谈判以来,在国际事务中向来扮演“领导者”的美国就一直给世人以气候变化保护主义者的形象。而奥巴马ZF则把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作为一个经济改革、促进就业的契机,使得美国未来的经济能源结构更加清洁、更加现代化、更具竞争力。出现如此转变,原因在于奥巴马ZF把气候变化当做是对经济的严重威胁,所以要发展更加清洁与绿色的能源系统基础设施,以便美国在面对不断变化的气候系统时,能够拥有更强的能源独立性和发展可持续性。另外,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退,绿色发展政策通过创造就业岗位,可以重振下滑的经济。虽然议会没有通过国家气候法案,联邦ZF资助清洁能源与环境科技研发的基金却在增加,支持产业向清洁能源模式转型。2011年,奥巴马ZF提出要力争使全国总发电量的80%来自于清洁能源。

第二,与联邦ZF踌躇不前形成对比的是,美国州、地方ZF在民众舆论和绿色企业的支持下,应对气候变化活动已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联邦ZF没有制定国家层面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与能源效率目标,而地方ZF却已制定了绿色采购法规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并建立了地区性的碳排放交易系统。2011年,已经有30个州制定了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设定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也有更多的城市已经同意采用京都议定书方式实现减排。地方ZF的绿色发展行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根据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研究,美国绿色产业的就业增速远高于传统行业。

三、绿色发展可以成为破解气候谈判僵局的钥匙

从各国绿色发展战略以及气候变化政策来看,清洁能源科技领先地位的取得是一个重要战略。随着全球清洁能源领域内竞争的升温,摩擦也开始出现。如中国ZF为了鼓励风电设备制造商使用本国零部件而设立了专项基金,可此举却引发了美国的抗议,美国ZF已经正式向WTO申诉,称中国对风电设备产业存在补贴行为,违反了WTO规则。可见,绿色发展已经引起各方重视,各国已把其当做维持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阵地,是绿色竞争的结果。绿色竞争在带来国际摩擦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国际合作意愿的加强。

第一、绿色技术的本质特点要求国际合作。因为绿色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如温室气体、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酸雨、植被破坏以及生物多样化威胁等问题,这些问题普遍具有全球性或跨区域性。环境问题的这种特征会使得绿色技术的提供与应用出现外部性,尽管环境问题的公共品特征以及“搭便车”行为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导致绿色技术的有效供给不足,可是改善、解决环境问题而带来的外溢效应也同样为国际绿色技术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潜力。

第二,各国绿色发展所具有的相对比较优势是国际合作的最大动力。绿色发展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等绿色技术。而很多国家在绿色发展当中都具有其独特的禀赋资源,如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与管理资源,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具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的自然禀赋。京都议定书提出的三个履行机制,联合履约(JI)、排放贸易(ET)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体现了合作的理念,有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如JIET,还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如CDM机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利于各国以更低的成本来兑现其减排承诺。

第三,绿色发展所带来的效果也激发了合作的愿望。如其他传统产业一样,绿色技术所带动的产业链也不再局限于一国之内,相关的绿色企业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这样,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提振经济的效果使得相关的国际合作已经开始增加。另外合作研究也使得绿色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面临着更广阔的市场,绿色技术本身的进步也有了巨大的推动力。20086月,中美两国开展了能源与环境十年合作框架,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碳捕捉与储存、电动汽车等研究生产领域促进信息交流,建立公私合营的联合商业企业。另外,中美还共同出资1.5亿美元建立了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从事相关研究。中日之间也建立了类似的科技合作项目。2009年,中日在42个节能与环保项目上达成了合作协议。日本还出资100亿美元建立了凉爽地球合作基金,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能源效率并适应气候变化。

各国ZF已经意识到,长期竞争力与清洁能源、环境技术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未来国家间的经济竞争力将取决于其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该国厂商在清洁能源与环保技术市场的国际地位。联合国也号召全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绿色新政”,发展清洁能源与科技、可再生能源、生物能源、绿色建筑以及其他生态基础设施,创建可持续性的绿色城市,支持国际合作。各国对绿色发展的重视必然会导致日趋激烈的竞争,但由于绿色科技与绿色发展本身的创新性、开放性特征,各国在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方面仍然存在巨大合作潜力。绿色发展所带来的无论是竞争还是合作,都在一定程度上把温室气体减排与就业增加、经济发展关联起来,改变了国际气候谈判各方博弈立足的经济基础,给现在国际气候谈判僵局的突破带来了机遇,也给遏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加重新带来了希望。

    ——初入该领域新手的随笔,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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