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3702 20
2013-05-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9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那么我们央行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目前大约是不到20%的样子。那么为什么要对商业银行贷款实行这两个控制呢?这两个规定不都是一个意思吗?银行到底是遵守哪一个?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5-7 14:08:02
风险预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5-7 14:15:09
第二个问题,宏观经济学有个基本定理,就是储蓄等于投资,如果我们把存款的75%花掉了,还么剩下的25%存款做什么去了?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社会创造出来的财富100件商品拿来投资,那么其中25%用到哪里去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5-7 14:22:39
储蓄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5-7 15:03:02
k19781212 发表于 2013-5-7 14:08
风险预算
这个和风险预算没有什么关系,因为这个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比例,不是个别银行的现象,从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公报看,人民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的比是68.6%,每年的情况应该是差不多的,根本就不可能有高达储蓄总额的30%的社会财富属于闲置状态,这个风险太大了,抗风险的代价太大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即使有一点风险,中央银行也可以化解。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5-7 16:15:20
貌似是先执行存款准备金率,后执行存贷比。前者是刚性的,后者可通过客户的投资安排来协调。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