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
看到你的时候,大脑想到的第一条信息是一句诗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我看到你纤细白净的皮肤,透露着娇气典雅的淡黄,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曼妙实在令我的皮肤黯然失色。
可是我不得不提它。它每天要承受着来自全身周围大气约20000千克的重量,在厚度不到1.5毫米的情况下,抵御外界各种想要破坏你的侵扰。
这些表皮细胞以每27天更新一次的频率保证这件铠甲坚固无比,所以那些被它包裹着的器官,才有安全感去思考如何喜欢你。
当我70岁的时候,它要脱去45千克的皮肤屑。这些保护膜印证着它无私而不求回报的呵护。
所以,经过每天的风吹雨打、酷暑严寒,它早就失去了能够吸引你眼球的亮点,它变得粗糙,变得黝黑,变得没有你那么柔腻,可是它以毫无怨言的英姿向你抒发着最最大气磅礴的爱恋。
没有赞扬,没有鼓舞,甚至它根本不会引起你的注意,它的确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它仍然默默地奉献自己来保护你。
就算憔悴,也要为你破碎。
<眼睛>
也许第一个对你有感觉的是我的眼睛。
然后才有了经过大脑快速分析而产生的感觉。
那个直径约为2厘米、上面聚集着1.37亿个视网膜细胞的眼球,当捕捉到第一束来自你的光时,它带动150根上睫毛,不停地眨动。我不知道这是惊讶还是欣喜,总之在眨了25000次之后,再睁开眼就已经看不到你。剩下的只有那些被复制粘贴的你的信息。
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的眼球,想看出一些所谓的视觉残留,可是我只看到白色瞳仁里包裹着的深邃而幽暗的瞳孔。
而你的眼睛是那么干净,长长的睫毛衬出羞涩的神韵,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已经太过苍老,你却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只看了一年,便觉已经逝去万年。
所谓的一见钟情,所谓的仪表吸引,这些妄想没有在脑海里停留。我们0.1秒的对焦就让我失去了全部的动力。
所以我不敢再与你对视,我感到我的眼睛是那么污浊,我怕你看一眼,仅仅一眼,就是你不再清澈。
眼睛,自从看到了你,才让我看清了自己。
<骨骼>
起初神在第六天造了一个人,然后又从他身上抽一根骨头造了另一个人。我身上有206块骨头,如果可以,我愿意抽出所有造出206个你。我想这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想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的碰到我喜欢的人,这样的机率就会大一点。而我显然害怕那亿分之一的微小概率。
这些占体重不到五分之一、由650条肌肉和100多个关节控制的骨骼,不断变更着我想你的姿势。
我走路插在口袋里,脚踢着路边的可乐瓶或者易拉罐时想你;我坐在沙发上,双手托住下巴,胳膊肘放在膝盖上时想你;我躺在床上,手昂到脑袋下面,左脚压着右脚时想你;我拿着笔,皱着眉头思考到底如何给你写信时想你;我看着冰冷的Word界面,手指触碰键盘为你写文章时想你。
这些姿势需要206快骨头的衔接与配合,它们努力地为我寻找到最适合想念你的姿势,然后这样的一个时刻,我就显得最孤独。
落寞是那么逼真与临近,所有的忧伤都被骨头的完美契合引得呼之欲出。
只是,它们配不配摆出一副拥抱你的姿势,然后就这样僵化,永远也不要再运动。
我希望上帝喜欢看我的这种姿势,虽然很是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