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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30

房地产商对经济适用房究竟有多大的不共戴天利害关系,我们还是先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了解一下他们的所思、所想、所虑,就不难明白其中的奥秘。

  前面,我们曾经说过2003年较早报道18号文的某财经媒体的记者,为取消普通市民的经济适用房而造势呐喊,写下了号称要把经济适用房打回原形?一稿。读读这篇奇文,我们就可了解鲜活的开发商利益样本

  当年,作者是站在北京知名的开发商——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位于北京东三环路苹果社区的工地上,为开发商而担忧:张即将开盘的、建筑面积达高达60万平方米苹果社区均价6800/平方米;而在这东边3公里处,就有一个房价在4000/平方米之下总面积达50万平方米、同样也是要即将开盘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百子湾1号。如果普通市民都可以买后者这样的经济适用房,张的苹果社区结局就可想而知。对影响自己好事的经济适用房,张保全们” “乐不起来心情郁闷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当时北京包括新开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数已达到了32个,遍布从二环到五环的各个方位,总建筑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如果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和周边的商品房都是像苹果社区那样每平方米有上千元甚至数千元的差价,如果普通市民都可以买到经济适用房,那开发商开盘的高价房还有谁来托市

  我们也来为开发商算一笔帐:仅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抵冲商品房一块,由于两者的差价在上千元到数千元,北京的开发商为此就少赚了几十亿甚至近百亿;加上经济适用房对开发商手上的高价商品房的威胁,开发商的为了有所竞争,在商品房定价上的损失就可能倍增。北京城的房地产大碗们,一年就可能少赚上超过百亿甚至更多的真金白银

  不仅如此,如果政府房改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98)23号文得以全部落实的话,仅就北京而言,向市民提供的80%以上的住宅就应该是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商品房,开发商的商品房只能占到整个新建住宅房的10%。就是说,如果政策到位的话,在北京市2003年竣工的1800万平方米的住宅房中,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的政策份额,只能是180万平方米,而不是近1500万平方米。相反,当年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总量却要高达近1500万平方米。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开发商的在房地产市场中不仅市场的份额要降到只有过去的12%(180万平方米÷1500万平方米)。随之而来的,则是由于住房供应的主体掌握在经济适用房的手里,开发商本身习惯以高暴利销售的高价商品房,随着市场份额的大大减少及操控房价的基础一去不回,其仅有的12%市场份额的商品房的盈利水平也将大大的缩水,利润率能保持过去的一半就谢天谢地了。

  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到位,可能使北京市开发商手中的商品住宅房的市场份额,大大缩减到只有以前的十分之一左右;

  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将使北京市所有开发商的总的利润,只有过去的5%(按商品房只占整个新建住宅房市场十分之一时,其利润率只有过去的一半计算)

  这就是在23号文的威压之下,开发商头顶时刻高悬的达摩克里斯之剑——“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噩梦

  有时候,噩梦稍稍初现,就成为开发商最不愿见到的可怕现实:据报道,1999年上半年,北京的商品房价格急降近1000元,2002年北京房价同比下降了249元,这些都是经济适用房所至。

  厉害关系如此之深,开发商怎么会不对普通市民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咬牙切齿呢!

  其实,开发商对经济适用房的又恨又怕是一种全国性的普遍现象。早在2000年之前,南京的开发商由于担心经济适用房对自己商品房的冲击,通过向政府种种施压及官员公关成功阻止了经济适用房在南京新城区——河西的发展。短短几年之内,就使得河西的房价由每平方米2000元不到,火箭一般的飞涨到后来的6000-7000多元。开发商个个赚的是盆满钵盈。

  所以,当18号文终于取消了普通市民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权后,开发商的喜悦之情就可想而知了。据报道,有着京城房地产商大嘴之称的任志强,兴奋之中向媒体吐露了一句真话,这就是:23号文件出台时,我们就在呼吁经济适用住房应列入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任志强们蓄谋已久的普通市民型经济适用房之心,由此可见一斑。

  房改的政策之变,究竟给开发商带来了什么?

  开发商几年艰苦不息的努力终于成功了,中国房改的灵魂——经济适用房的大众化政策,终于在利益集团的合谋之下被颠覆了。占城市人口80%的普通市民宪法保障下居住权利,一夜之间就化为了乌有。作为全民的众生,不仅要花巨资去买自己土地的使用权——交土地出让金,而且更要承受开发商暴利的盘剥。因为你别无选择!有人说,这是社会主义中国成立50多年来第一次新富阶层影响中央决策。那么,它究竟给开发商这个暴富影响力同样特别的利益集团带来了什么呢?

  首先是开发商的房地产市场地盘急剧暴增。在23号文件精神中,须购买市场价商品住房的,还只是占人口10%左右的高收入人群。80%的市民购房,应该是由经济适用房来解决;而到了18号文,这80%的城市居民中的绝大多数(大约在八分之七左右)驱赶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开发商的商品房客户群,理论上一下子由过去只占人口的10%,大幅增长到现在的80%以上(10%的高收入家庭+70%以上被赶出经济适用房的中等和中低收入家庭)

  实际上,所有城市居民在房地产市场的选择,只能是非此即彼。你买不到经济适用房,又不够格住廉租房,就只能到开发商的手上去买高价商品房。在200318号文件发布后,绝大多数城市的经济适用房比例,加上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房,连房地产市场份额的10%都不到。这也就是说,近九成的市民要想解决住房问题,只能到开发商那儿去买高价暴利的商品房。而随着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年轻人结婚的增多以及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拆迁,城市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呈现极大的刚性;没有住房,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就无从立业、安家。作为房地产市场多年的主宰者,开发商比任何人都知道,改变游戏规则,颠覆23号文件所制定的房改政策,对他们的利益集团意味着什么样的空前商机。按照过去的房改政策,开发商只能靠10%的高收入人群赚钱,而18号文,则使80%的市民成了开发商的盘中餐宰割的对象。这就是开发商玩政治最大成果

  在名正言顺的占据了房地产市场的八九成份额后,开发商就成了商品房市场的最大的庄家操盘手。房地产市场的一切,尽在开发商的掌控中。从制造紧张的供求气氛,到合谋价格获取暴利,开发商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本来就规范不多、寻租不断的房地产市场,如鱼得水到了如入无法之境的地步。

  在过去,尽管经济适用房的发展远远低于政策的规定,但毕竟还是被政府作为一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尚方宝剑。而房改新政后,不仅铲除了经济适用房这个高价商品房最大的竞争对手,而且政府在政策上也失去了制止开发商不当得利、制造暴利高价房的有效手段。以前经济适用房被当作供应主体的时候,开发商给自己商品房的销售定价,大体上还是按规则办。首先是算清所有的开发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5—15%左右的合理利润,然后再参照周边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竞争对象,进行适当的调节(通常是向下调)。而现在,尽管房价已经成为百姓和政府越来越关注的社会问题,但开发商在定价上的游戏规则早已飞离了成本的轨道。他们新的至理名言就是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而市场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但他们羞于公示于人的是,供需关系是可以由开发商来和地方政府合谋内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开发商囤积土地的根本原因。

  对房地产市场垄断和合谋的直接结果,就是中国开发商对全社会财富的巧取豪夺。当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还在10%上下徘徊、并有下降之势的时候,当世界房地产业利润一般都在5%左右的时候,中国的开发商托房改新政的福,利润率已经从过去的百分之十几暴涨到现在的50%上下,有的甚至超过了100%以上。

  开发商主导下的房改新政,让房地产市场更健康

  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威力之大,使得多年混迹于江湖的开发商们也眼界大开。在18号文全面实施的第一年——2004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变。据20056月建设部的一位副部长在房地产市场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所引用的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4年全国商品房的价格,不仅首次出现两位数增长,而且还首次超过居民收入增长商品房平均价格同比增长14.4%,其中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增长15.2%…;少数城市房价涨幅超过20%”。而房价这种暴涨之势,一直到2005年还在持续发威。另据中国社科院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有中国房地产蓝皮书之称的《2004—2005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2004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比1998年增加651元,达到2714/平方米,年均增加为93元,但2004年一年的房价增长就比2003年多出了355元,增值是19982003年的年均增量的3.8倍。尤其是2004年商品住宅房价格达到2549/平方米,比1998年的1854/平方米增加695元,其中2004年比2003年就增加352元,占到整个增加值的50.6%。也就是说,实行房改新政后一年的房价飞涨,比过去的6年增长之和还要多。

  也正是在这样的政策指引下,本文开头说到的北京苹果社区的房价,从20041月开盘时的6500元,暴涨到现在的均价15250,这就是两年时间的政策造化

  任志强在对媒体评点18号文件时,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他说:这次的文件明确了市场化的条件下政府只干政府应干的事,市场的事交给市场去做”(注:也就是让开发商来掌握市场)。而任所说其中的重要一点,就是政府将不再是利用经济适用住房平衡市场的房价,不再是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调控市场。

  18号文件可以说是让全国人民和房地产业按照房地产商的意志思路和走了一趟。带来的结果究竟是什么?房地产市场是变得更加健康,还是更加不健康?房改的政策之变,究竟是更加利国利民,还是逐渐滑向祸国殃民?这些大是大非问题的答案,亿万市民早已用自己的血汗作答

  但百姓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为一项房改新政的后果买单,至少要知道自己究竟损失了多少财富。按照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提供的数据,1998年至2003年全国商品住宅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增加343(7年增加总合695-2003年增加的352),年均增加为57元。而2004年全面实施号称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18号文的第一年,每平方米的房价就比上年暴涨了352元,比前六年年均增加的57元平均水平要多出295元。根据蓝皮书的数据,2004年全国商品房的销售量达到38231.6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房占了九成左右,大约为3.44亿平方米。用这个总面积和房改新政后房价暴涨超出往年平均水平差数相乘,就可以得出了买单的明细单:

  295×3.44亿平方米=1014.8亿元

  这就是说,按照开发商的意志实施的房改新政第一年,中国的城市居民就为高涨的房价,多付出了千亿元的巨额学费。中国数万个开发商,一同分享了这上千亿的改革成果

  看见这样的房改新政成绩单,人们不禁要问,在我们实施关系数以亿计城市居民最大利益的住房改革中,行政部门究竟是以民为本,还是以商为瞻

  毛泽东曾经说过一句至理名言:“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人们在这里还想多问一句的是:18号文及其所导致的结果,真的是“粗心大意”所至吗?

以上转自沈少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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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13:52:00
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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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14:14:00
看了更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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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15:09:00
这是我国改革的真实意图,只为精英制富,平民大众继续受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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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16:42:00
现在中国的有钱阶级左右政策的制定实施,榨取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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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30 17:47:00

对我国房产问题了解更加清楚了,希望政府能出台奏效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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