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百科 爱问频道
955 1
2013-06-09
我最近在做一篇论文,准备在第一个计量方程(所有变量均取了对数的)里得到残差,然后将该残差作为第二个计量方程的解释变量,问题在于,第二个计量方程里面其他的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是否还能再取对数了?而且我需要将该残差与第二个计量方程里的某个解释变量做一个交互项,其他变量取对数是否会受影响呢?我也请教了周围的博士同学,但始终没有得到一致和肯定的解答。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6-9 18:07:11
希望得到帮助啊,不胜感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