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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中国可考虑给斯诺登政治避难

            
              作者:和静钧(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致使“棱镜”等秘密情报监视项目曝光的美国中央情报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上月20离开夏威夷后,据报道一直藏身于中国香港,13日出版的香港《南华早报》专访中,斯诺登披露,根据他向美国《华盛顿邮报》提供的机密文件,自2009年以来,美国国家安全局(NSA)一直从事侵入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电脑系统。


斯诺登选择藏身于香港,确实形成了一个“中美难题”。笔者认为,中方可考虑给斯诺登以政治避难。


首先,给斯诺登以政治避难,可彰显大国责任。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给西哈努克亲王政治庇护后,至今都再无一实例。当代大国的标志是看你提供政治避难的数量与质量。西哈努克一辈子为中柬友好尽力,这得益于中方在关键时刻的决断。在美国对中国黑客攻击频频指责的情况下,斯诺登的证词对中国是一大脱罪活证,中国对这样的国际义士不庇护,会令其他国际友人齿寒的。

其次,给斯诺登以政治避难待遇,可在中国国际政治传播中发起公共外交魅力攻势,塑造中国新形象。美国“棱镜”秘密监视项目,令美国公众愤怒,令世界舆论哗然,极大削弱了美国的国家形象。美国试图用“反恐理由”来为秘密监视计划寻找正当性,但这“反恐牌”已经被美国滥用,美国公众已经不怎么相信了。包括美国著名网企和社交网站在内,都感觉被牵扯到丑闻里后的尴尬和不安。中方给“美国英雄”政治避难,除了令美国ZF不悦之外,会迎合美国公众,美国公众会给中国ZF一个好评。


第三,斯诺登人在中国香港,依“一国两制”,一方面握有司法权的香港可独立启动引渡程序,中国香港与美国有引渡协议,依法律途径解决,假如美方提出引渡请求,香港法院很有可能支持美方的请求,因为“泄漏ZF机密罪”属重罪,不受“轻罪不引渡原则”的保护。另一方面,握有外交主导权的中央ZF可依外交程序绕开香港,直接对斯诺登案进行干预。但引渡程序与外交程序,两种程序并不相容,反会令两种程序的效果大打折扣,受人指摘,徒生中央与港的矛盾。倒不如直接以包容性的政治避难程序来干预,以一种道德力量来统领,反会获得“多赢”。据报道,俄罗斯在考虑给斯诺登以政治避难,假如最终的博弈是俄胜出,中方将大失颜面。


当然,这里所说的“可给政治避难”,有别于“应给政治避难”,因为这首先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假如斯诺登决意坐等美国联邦调查局前来押解归国,那外人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还有,假如美方不愿意对斯诺登采取行动,也就不存在提供政治避难的空间,既然美方没有采取行动,所谓的“迫害”也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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