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xwin 发表于 2013-6-19 14:17 
先中教育部项目的人其实并不冤。这就好比一稿多投,低级别的期刊已经录用,高级别的期刊再发表就不可能了。
一稿多投在许多期刊都是明文禁止的;
但是,现有科研政策是明文允许以相同本子同时申报教育部项目和国家项目(自科或社科)的,
所以这根本就不涉及学术不端;(当然,现有政策是禁止同时申报国家自科和社科的。)
而且,近年的做法是如果同时中教育部和国家项目,是会让申请者自己选择,当然选择的结果往往是放弃教育部的项目。
大家似乎也公认,
教育部项目是评审相对最公平的;
那么,设想以下情况:
申请者A(优秀但无门道)和
申请者B(平庸但有门道)都同时申请了教育部项目和国家项目,这是现有科研政策允许的,不涉及学术不端等因素;
由于教育部先评审,而且评审结果相对公平,评审涉及到的人为干扰因素相对较低,所以申请者A中了教育部项目;但是申请者B由于学术太平庸,且没能有效干涉评审,所以被教育部项目踢出局。
但是,后来国家项目评审结果出来了,按照今年国家社科的政策,虽然申请者A学术水平优秀且通过评审,但是由于教育部立项在先,所以申请者A被踢出局;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申请者B虽然学术平庸,但是通过有效的人为干涉,申请者B居然得到了国家课题的立项(学术平庸但能够立项,这在现实中很常见,也是大家抱怨国家社科不公平的原因之一)。
以上分析结果,和
“劣币驱逐良币” 以及
“逆向选择” 有一定相似之处;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这些部门要有效沟通一下,如果每年
教育部都是最后立项;教育部在立项时直接剔除已经在国家项目立项的课题,那基本上就不会出现
“冤死” 的现象;而且这么做也促进了学术资源分配向公平的方向又多迈出一步。
以上是本人拙见。本人反对重复立项。但是,本人觉得今年国家社科的做法有问题,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