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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1
由于本人比较笨,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经常性的遇到很多的问题自己无法理解,于是就想请大家来帮忙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出现对传统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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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1 17:08:00

准租金,我认为完全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除地租以外的租金概念。就是要素收入超过成本以外的部分,我认为这甚至与收益概念没有大的差别,当然,不排除一些特别定义的情况。

组织租金,可以理解为组织合作的剩余,强调了团队生产的特征,因此可以认为是准租金的一种。这一概念并没有得到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普遍认同。

期待大家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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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1 17:11:00

我也不知道上面是什么意思,也正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迷惑!!

希望高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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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1 20:35:00
2楼的解释应该是对的,准租还有一个含义,即可占用性准租,就是现有租金与潜在另一用途租金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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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 14:16:00
以下是引用聂辉华在2005-6-1 17:08:40的发言:

准租金,我认为完全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除地租以外的租金概念。就是要素收入超过成本以外的部分,我认为这甚至与收益概念没有大的差别,当然,不排除一些特别定义的情况。

个人感觉:应该是超过“保留价格”以外的部分。当然,成本是保留价格的重要因素,但有些用于交易的东西(虽然不是劳动产品)成本不等于保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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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 14:19:00
个人理解:组织租金是否可以定义为“1+1”与“2”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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