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写一篇文章用STR模型来做,但在做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在最开始取滞后阶数的时候,应该是分别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都去滞后阶数,然后把两者综合,最后根据AIC和SC确定最终要引入到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阶数。对于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阶数时,最高滞后阶数设为8,然后用y对y的各滞后阶数和解释变量回归,然后依据AIC和SC标准选择最优的那个。我的问题就是,解释变量的滞后阶数应该怎么取了?我看文献都是说用类似的办法,然后直接取了三阶,是不是直接默认的三阶,还是说需要跟被解释变量一样去取,如果需要去取该用什么方法?难道是和被解释变量一样,然后从最高滞后阶数设为8,然后用解释变量对解释变量的各滞后阶数和被解释变量回归,再取AIC和SC的最优值?真心糊涂了,盼指教!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