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产业经济学
2856 8
2005-06-02
<P>在现实社会中,有一些职业是这样的,工作性质是服务性质,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规律支配下,工</P>
<P>作很累,很脏,待遇很低,工作技能要求低,进入门槛也低。而如果成为公务员的话,那就可能</P>
<P>就会解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而生活也有了很大的保障。</P>
<P>比如垃圾清扫工,地下管道工,<FONT color=#ff0000>环境技术人员</FONT>等。</P>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5-6-2 11:33:00
<DIV align=center class=p2><FONT color=#800000><B>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B></FONT></DIV><P><FONT color=#424242>
    一、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各国对公务员的称谓有所不同,英国称“文职人员”,法国称“职员”或“官员”,美国称“政府雇员”。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三、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交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制定法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过程。

    四、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我国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也列入国家公务员的范围。

    需要指明的是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是国家公务员,但他们的产生和任免,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

</FONT></P>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6-2 11:34:00
要注意到: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所以,垃圾清扫工,地下管道工,<FONT color=#ff0000>环境技术人员</FONT>等不可能转化为公务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6-2 18:47:00
楼上知道环保局是干什么的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6-2 19:20:00
垃圾清扫工、地下管道工等属于“干部”编制吗?错就错了,再坚持下去,自己也会是笑话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6-2 20:52: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UCK</I>在2005-6-2 18:47:35的发言:</B>
楼上知道环保局是干什么的吗?</DIV>
<P>这个以前是不知道的!但刚看了下北京市环保局的职能介绍,转贴过来,共享!
<P><b><FONT color=#0000ff>市环保局主要职责:</FONT></b> 市环保局是主管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起草本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国家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

二、 统一监督管理北京地区内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 负责北京地区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四、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审核新建市级自然保护区。

五、 协调解决本市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区、县之间的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六、 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市具体情况,制订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和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发布;审核城市(含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组织编报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本市大气、水等环境质量状况,发布本市环境状况公报,参与编制本市可持续发展纲要。

七、 制订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区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本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订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和协调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 负责本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受市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处理北京地区内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一、 负责协调有关区、县落实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P>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