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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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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17.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问题。

了解了社会经济活动的特点、特性,对社会的经济体制、经济模式、经济方式等问题,就可以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比如由于经济活动(包括商品生产)常常存在着失败、亏损、亏本的可能,这就要求“经济行为活动”必须与“经济行为资本”、“经济行为权力”、“经济行为责任”、“经济行为利益”等要素紧密相合、高度统一。只有这样,人的经济行为才具有责任性:一旦经济活动失利,经济行为责任者就应该全面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然而,马克思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模式却使经济行为与资本所有权、资产经营权、经济利益支配权、经济行为责任等分离开来:企业、农场、商店等生产资料归代表全民利益的国家所掌握后,资产的出资人(即广大民众)对资产的支配、活动、利益分配权都没有了。

改革开放前,企业的生产经营都由政府上级行政公司负责指挥,企业只管执行。由于经济行为活动都由上级安排,干好干坏都由上级担待,企业增值,利润收缴国库,民众不能直接获益;企业亏损,国家担责,实际上也就是全民承担。因为资本的出资人与资产的支配权脱离,资产的支配权与责任者脱离,经济利益又与资产所有人脱离,于是企业的经济效率、经济效益、经济积极性、经济敏感度完全缺失,怪不得商品生产总是难以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改革开放后,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方式。但问题依然依旧:资产与经营权力、经济利益与经济责任并不能相一致。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不是由出资人任命,虽然自主经营了,但他不必承担经营失败的全部后果。于是,国企亏损的苦果还是由国家(全民)担承,而且企业也不会关闭。正因为如此,国企时有巨亏的报道。据统计,2012年十大巨亏企业合计亏损497.24亿元,全部为央企或地方国企(见2013年4月28日北京青年报),令人触目惊心!面对巨亏,那些掌门人可以脸不红、心不疼、照样心安理得地拿高薪!

很显然,“生产资料公有制”这种经济体制方式,在实践中无论对社会经济建设、政府行为和民生问题,都带来了诸多矛盾、困惑和难题,而且也没有消除“剥削”现象:

(1)政企不分,影响政府行政管理。

我们知道,政府的政治、行政管理行为与企业的经济行为具有明显的区分,不能也不应该互相混搅。然而,国家直接管理社会生产资料,使得政府要化费一定精力去分担企业的经营、生产,包括产品定价、人员招聘、工资、福利待遇等诸多企业内部事物责任,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管理作为必然要受到很大的牵制和影响,也严重浪费了政府的政治、行政资源。特别是政府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后,既当管理者、裁判者,又当运动员,难以公平、公正、客观地管理国家、地方经济,也无法公平、公正地服务于广大老百姓(“凤凰古城门票风波”就是一例);

(2)官商合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经济社会活动,最忌讳官方的参与,这样必然打破社会经济活动自身的市场经济原则。而生产资料国有,官商合一,使许多企业的经济行为变成为政治、行政行为,不利于按经济规律办事。特别是当企业遇到风险、遭遇失败时,这些企业不可能及时关闭、破产。为了维持企业的运转,政府就会不恰当地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或抬高产品售价,或提高收费标准、或压低原料进价,或国家财政补贴、财政注资、或出台经济政策甚至红头文件等方式加以扶持,扰乱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的经济秩序。陈志武先生就指出:“几年前中石油、中石化挤掉民营加油站的事就很典型。这两家国企通过国务院出台一些法规,...最后逼着民营加油站必须以象征性价格卖给中石油、中石化。”(见《陈志武谈国富与民富》一文)。还有,一旦国有企业有违轨、不利社会的行为,政府也往往会睁一眼闭一眼,放松管理;

(3)国资赢利,民众难以分享。

按照资产、利益挂钩原则,国企的资产属于全民的,那么企业的赢利,也就应该归大家所有和分享。但事实上,人们很难获得相应的利益。有报道称,2008年实现税后利润上亿元的工商银行、中石油、中移动三家企业,在高达3300多亿元的总利润中,向政府上缴的只有200多亿元!与此相反的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实际主人——广大的民众,一方面要缴税、纳税为国家作贡献,一方面又要对国企产品高价购货、交费,作第二次、第三次贡献!

(4)国资“保值增值”,实际上就是与民争利、向民索利。

社会经济活动一定有盈有亏的。然而,现在人们提出国有资产必须“保值增值”,这就违反了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为了所谓的“保值增值”,国企利用自己的国资身份,强行占有有利的市场地位或有赢利前途的行业,与民争利、向民索利。陈志武先生曾指出:“国企只要进入任何行业,那个行业的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就没法平等竞争了”;

(5)生产、生活资料体制的不一致性,为大规模贪污腐败埋下祸根。

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后,人们的生活资料却依然为个人所有。这就产生了很大的实际问题,“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者有时候很难分割、分离清楚:比如,电冰箱可以作生活资料使用,同时也可作生产资料使用;小轿车可以作为经营工作使用,也可作为个人生活使用。特别是货币,既可以购买生产资料,也可以作个人生活用途。因此,所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理论上并不是一个严谨、周密、完整的制度。

正由于这个理论漏洞显然,因此,在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后的实践中,国有制企业中假公济私、以公谋私、公款消费、公物私用、挪用公款、小金库、贪污腐败等行为愈演愈厉。有专家指出,“中央、省级、地区级以及县级政府管理企业,埋下了上下级政府之间法律操控企业的矛盾。公有制企业的资产中,法律上灰色空间甚至黑色空间仍然非常大,其中的不当操作,与法律支配秩序无法科学化当然有着内在的联系,是社会诟病的所在。国家投资,名义上所有权由国家享有,在实际情况中,‘国家’是虚空的,真正财产控制状态是具体的政府享有控制自己投资企业的全部权利。这些政府或部门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让真正的国家财产和人民大众的财产大量流失和损失(见孙宪忠‘重新定义政府投资企业的法律关系’一文)”。1998年12月朱镕基就指出,“从第一批特派员的报告看,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非常腐败!不是经营问题,而是违纪违轨,转移资金,侵吞国有资产”(见解思忠“哈轴集团稽察纪实”一文)。事实上,“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没有消除“剥削”,反而为“剥削”(如贪污腐败等)打开了另一扇门户!而且“剥削”的数额和程度骇人听闻地巨大!

其实,当前人类经济社会上,存在着两大部分资产:一部分为民众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生产和生活资产;

另一部分为政府管理的公共财产,而这部分财产才应该属于全民所有的公有制资产。

政府受公众的授权委托,管理这部分公有资产。这部分资产,应该使用于政府的合理开支、国家的安全、社会的基本保障、国家级的救灾救难、边检税收管理等全民性质的项目,绝不应插手市场经济的有关竞争性经营活动。即便需要少量的国有性质的企业,也应该奉行公益性、非赢利性、为全民服务的宗旨。此外,国家重大的经济开支和项目,必要时应该进行全民公决;如果政府资产有积余赢利,应该返还、回馈民众;数额不多的话,也可移致下届政府使用。公民有权对政府预算和决算进行审查,不当开支有权予以纠正和追责。这才是社会资产全民所有制的真正体现!

18.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问题。

由于马克思将社会经济活动简单化、确定化、无差异化、无风险化、无变化性,因此错误地认为只要进行商品生产等经济活动,就必定能够产生“商品价值”并获得“剩余价值”。照他看来,商品卖不出去的原因,主要在于“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为生产者私有,生产是他私人的事情,往往是盲目进行的;因此,经常会出现他的商品在市场上卖不出去,他的私人劳动不能被社会所承认,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的情况”,他将这些问题作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来看待(见宁玉山主编《政治经济学》28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想当然地认为,“任何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都要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个部门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只有这样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进行”(见伍柏麟《政治经济学》辅导材料115页)。于是,他提出实行“计划经济”模式,以为只要如此干,社会国民经济就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然而,实际情况是:在计划经济实施过程中,国民经济中该计划的往往不在计划之列;计划中的往往不该列人计划之内;计划跟不上变化;变化改变不了计划;计划中的产品常常无法实现销售;反过来计划目标又经常落空而没有着落!

而且,为了体现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优越性,国营企业没有倒闭破产、员工没有失业下岗、产品即使滞销国家也全部统购统销。同时,生产统计都以商品产值来计算,至于销售实绩可以忽略不计。这样一来,混乱的、教条的“计划经济”理论使国民经济越发难以发展,国民生活越发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其实,“风险理论”和“负价值”理论也告诉我们,即便再周到周密的计划安排,也会有许多意外的事况出现、发生并使计划失败。更何况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的计划涉及面如此之广、如此之复杂、如此之不确定,再怎么精心的计划也都可能成为滑稽。因此,以为将商品生产全部纳入计划安排,就能避免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完全是一种脱离实际、脱离经济客观规律的想法。事实上,马克思的有关理论与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特点、特性产生了激烈的碰撞,以至他的主张在实践中以全然失败而告终。在实践中,凡是实行“计划经济”模式的国家,民生经济一定无法得到很好满足,民生物资的短缺也一定是社会的必然!

社会国民经济的复杂性、变化性、不确定性、风险性等特点,自然而然地支持和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模式。针对复杂、动态、变化、不确定的社会经济现状,只有让众多的商品生产者通过市场这个大平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由竞争、自行发展、自行淘汰,让市场经济机制这个“看不见的手”来操控整个社会的产与销的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优化资源配置,贯彻优胜劣汰,促进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提高。这也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的原因。

不过,“计划经济”形式倒比较适合于一些微观经济体的运作。比如商品生产企业,当产品确定了、产量确定了、工艺工序确定了、销售方向确定了的时候,就可以制定详细的生产、管理、营销计划进行执行安排。而且,企业管理层级相对比较少,上下环节不太繁杂,又由于配备了相应的管理班子或人员,能及时处理各种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因此,企业实行计划经济,倒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一旦发生计划失误或失败,整个企业就可能受影响,甚至造成企业倒闭、破产。

对于国家层面来说,当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特大的突发事故、战争、经济危机等事件时,使得宏观经济目标暂时单一后,可以采取相应的临时性计划管理方式或“凯恩斯主义”行政干预手段。因为遇上这类会带来严重不良后果的“确定性”风险时,政府没有理由袖手旁观任由事态自行发展、持续恶化。有些人以为实行市场经济,一切都要由市场来解决,国家不应干预社会经济活动,这是一种片面性的认识。其实,市场也有失灵和无能为力的时候,当社会经济活动遇到“确定性”的严重危机、主要矛盾集中爆发的时刻,政府就有必要行政干预,直至重要危机排除。事实上,维护社会经济活动正常、平稳发展,也正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责和责任之一。

总的来说,计划经济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的运用,与“确定、不确定”的经济关系特点有关;与经济体涉及的经济面范围的大小有关;也与经济领域内遇到的风险程度有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不应非此即彼,人为对立。

19. 关于“经济危机”问题。

经济危机,指的是一个或多个国民经济或整个世界经济在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内不断收缩(负的经济增长率)。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周期爆发的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也是经济周期中的决定性阶段。自1825年英国第一次爆发普遍的经济危机以来,资本主义经济从未摆脱过经济危机的冲击(见百度百科“经济危机”词条)。

按照传统的理论观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在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经济危机的可能性,早在简单商品生产中就已经存在,这是同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相联系的。但是,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以后,危机的可能性才变成了现实性。随着简单商品经济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就使经济危机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了”(同上词条)。

如果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在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那么,经济危机问题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就应该无解。因为,产生经济危机的矛盾的条件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并没有被改变。

然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又指出,“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周期一般要经过危机、萧条、复苏和高涨四个阶段”(见宁玉山主编《政治经济学》127页)。这也就是说,在所谓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存在的情况下,经济危机可以被化解、被摆脱,即经济危机可以过渡到萧条阶段,并转入复苏阶段和高涨阶段。

既然社会经济可以由危机转到复苏、高涨,那么,将经济危机的原因归咎于“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的说法,显然是不科学、不准确、不合理的。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经济危机”这种现象呢?其实,只要理解社会经济“风险理论”,就可以对“经济危机”问题有个科学、合理的解释了:

因为,经济活动存在“风险”,因此,世界经济活动过程中,也免不了发生大的经济风波——即“经济危机”。

根据百度百科“经济危机”词条中说,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可能在于:1.经济政策错误;2.原材料紧张,尤其是原油危机;3.自然灾害;4.全球化的后果;5.金融政策错误。

很显然,经济危机与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必然联系,主要还是人类对社会经济活动、社会经济规律的认识和驾驭能力有关。事实也证明,经济危机的现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和战后有所不同。战前与战后不同之处,主要是在货币、金融危机方面。在战前的危机中,一般是通货紧缩,物价下跌,银根吃紧,利率上升,银行挤兑并大批倒闭;而在战后的危机中,由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采取膨胀政策以及其他原因,从1957~1958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开始,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危机期间都出现了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反常现象(见同上词条)。而且,战后的危机阶段持续时间较短,生产下降幅度较小,破坏性较轻(见宁玉山主编《政治经济学》129页)。这说明,人们在对付经济危机时,有了一定的解决经验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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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0 18:11:01
由于马克思不理解“经济风险”的发生是人类经济历史过程中的必然过程和代价,于是,他将“经济危机”问题看作是资本主义制度历史暂时性的一种表现。可惜的是,他开出的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矛盾的药方,在前苏联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的实践中,也依然没有消灭“经济危机”。与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换了另一种表现:就是商品少、供应短缺,经济发展效率低下、经济质量不佳等问题方面。
总而言之,“经济危机”就是放大版的“经济风险”,是一种经济客观规律现象。各种形式的“经济危机”过去出现过,当今也时常发生,将来也一定会仍然出现。有一点我们要相信,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能力越来越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人类对付“经济危机”的能力和办法也越来越强,“经济危机”的程度和烈度亦可能逐渐减轻和下降。


20.关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问题的分析。
马克思在关于个人的收入分配方式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按劳分配”和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这两种相当错误、不切实际的分配原则。下面,不妨分别进行分析:
(1)关于“按劳分配”原则。
在宁玉山主编的《政治经济学》第355页中是这么说的:“实现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则按照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老少得,不劳动者无权参加分配”。
该书也指出,“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不再存在的条件下的按劳分配。但是社会主义的实践和马克思的设想并不一致……,第一,马克思本来设想,在社会主义阶段,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个人劳动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第二,马克思本来设想在社会主义阶段,可以直接用劳动时间作为计量生产者个人劳动贡献的尺度……,第三,马克思本来设想,在社会主义阶段,已经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按劳分配将借助于劳动证书或劳动券的形式来实现。”
很显然,马克思对社会的经济特征、对商品的相关特点、对劳动的实际状况完全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因此才会提出如此脱离社会实践的分配方式来:
首先,他不了解商品货币的存在,是人类经济历史演化过程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人类经济历史进步的一个重大佐证。鉴于人类经济社会,包括供应和需求等方面具有庞杂性、变化性、差异性,以及不确定和风险性等特点,人类经济很难离开“商品和货币”这一形式。也就是说,商品、货币将长期存在于人类经济历史社会之中。因此,也可以认为,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之后,人类进入了商品经济社会阶段;
其次,人类的社会经济,是由人的各种经济等相关的行为所推动:商品生产、商业经营、金融活动等属于人的经济行为的一个方面,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运动、艺术创造等也属于人的经济相关行为的一个方面。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工作形式多样,对社会贡献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马克思只突出劳动行为在社会经济上的地位,只强调劳动行为的分配方式,进而不考虑其他经济行为的取酬形式,充分表露了他把世界经济复杂问题简单化、整体问题单独化那种片面、极端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这种以偏概全的思想方式完全无视社会经济的多样性,是一种脱离现实实际的独端专行!
再次,在如何按劳分配上,马克思设想以劳动时间作为计量生产者个人劳动贡献的尺度,显得极其外行和脱离实际!
我们反复指出,劳动时间长短,不能决定“商品价值”的多少。同样,劳动时间的多少,也不能成为计量生产者个人劳动贡献的尺度。因为,所谓劳动贡献,涉及到劳动产品的数量、劳动产品的质量、劳动产品的性能、劳动产品的成本等诸多方面。如果同样两个工人生产10件商品,一个用时1小时,一个用时1小时30分,当然前者效率高;如果前者有一件产品不合格,后者没有次品,当然后者质量好;如果后者生产商品时,用料过度,成本增加,即便劳动时间长,劳动贡献反而比前者低。因此,按劳分配以劳动时间作尺度,是极其不科学、不合理的。
事实上,人们在经济活动上的经济分配和报酬方面,完全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单个工人生产单个产品,往往采用计件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谁的产量高,谁的收入也就高;如果是流水线生产,就有可能按岗位的难易或重要性分别区分报酬;有的工作岗位,以工时计酬;有的工作,以项目完成与否来计酬;还有的,按出资的经营效益来取酬….。总之,人的经济活动的分配、报酬形式多种多样,试图以“按劳分配”方式代替一切报酬形式,完全是提出者脱离实践的一相情愿!
(2)关于“按需分配”问题。
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最高理想的社会;“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它的实现需要充分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见伍柏麟《政治经济学》辅导材料165页)。
然而,要实现“按需分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难以实施和实现的:
首先,人的需求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变化性和不断升级性等特点。这就要求社会不但包括物质供应、还有精神供应等社会产品都必须极其丰富并有保障。但是,人类生活的地球其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而开发其它星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老龄化,地球资源的逐步耗费,再加上天灾人祸等各种风险的不时发生,要使人类社会的物资供应达到人人“按需分配”的要求,几无可能!
其次,要实现“按需分配”,有一个问题需要事先厘清:就是这个分配是纯粹按人的需求来分配,还是按供应方的口径来分配:
如果纯粹按人的需求来分配,那有许多技术上的难点:比如大家同时要一种产品,而产品生产是有周期和规模的,如何满足所有需求是颇具困难的;又比如,人的需求是无上限的,当产品不能达到个人的要求,不断发货退货,那么,这样的“按需分配”就难以实现。
如果按供应方的口径来分配,这就等于是核准制,所谓“按需分配”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而且按供应方的口径来分配核准,必然会产生分配的腐败、走后门和特权阶层。这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的必然结果!
再次,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一定是有差别、有区别的。一个对社会贡献度比较低的人提出的需求高于贡献度较高的人,甚至需求的程度比后者还高出一大截;或者一个孩童提出了成年人的需求来,那么,这样满足需求的“按需分配”,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合适吗?
根据“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这两个原则都提到“分配”一词,可以看出,马克思非常倾向于“由上而下”的经济分配模式。这种由权力层通过“分配”方式安排一般人群的经济收入方式,再结合他关于“计划经济”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张,可以说,马克思真实的经济思想就是建立经济“封建主义”!也就是说,他要将政治上的封建主义思想移植到经济领域之内!这也是他刻意攻击具有“自下而上”、现代社会特点的“商品经济”模式的根本原因所在!
笔者认为,马克思既不懂商品、也不懂生产、更不熟悉经济,因此他的“政治经济学”不仅理论上错误百出,实践上也难以落实验证,根本不是传说中所谓先进的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和理论体系!人们需要深入思考,仔细甄别,重新认识。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正确认识当今的社会环境,正确意识到未来的社会要求,并走出一条科学、正确、合乎实践的政治经济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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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0 18:12:18
21.关于新“商品价值”理论的意义和启示。
笔者的新“商品价值”理论认为,“商品价值”是由“消费价值”和“交易价值”两大块内容组成;其中,“消费价值”又包含了“技术指标值”、“生产制造值”、“消费需求值”等三方面内容,它是“商品”、“商品价值”包括“交易价值”的存在基础;“交易价值”则是商品交易过程中体现商品经济利益补偿的尺度值;“交易价值”的“量”的变化,则受到“消费价值”、“费用成本”、“市场供求关系”、人的“经济行为能力”和“销售价格和成交量”等五大因素影响。同时,“商品价值”还具有“风险性”特点。
笔者的新“商品价值”理论也可称之为“整体商品价值论”。因为,它是从商品的整体性的角度来反映商品的价值问题。
新“商品价值”理论的提出,可以具有以下意义和启示:
(1)理顺了“商品价值”概念内部划分关系。
通常,人们都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然而,他对“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等概念并没有理清其中的逻辑关系,因此使这些概念之间产生了很大的混乱。
而笔者对相关概念关系划分得很简单、很清楚、很明了:“价值”与“商品价值”两者,前者为“属概念”,后者为“种概念”;“商品价值”与“消费价值”和“交易价值”,前者为“属概念”,后两者都为并列关系的“种概念”。
(2)完善了“商品价值”由上而下的价值链和环节。
笔者不仅合理地将“使用价值”改称为“消费价值”;“交换价值”改称为“交易价值”,扩大了相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同时,在“消费价值”下面再增加了“技术指标值”、“生产制造值”、“消费需求值”等三方面环节内容,这使价值理论与生产实践和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并让商品生产与社会科技、文化、教育和生产能力结合起来,“商品价值”的上下系统链更完善、更全面了。
(3)提出了“消费价值”是“商品”、“商品价值”存在的基础这一唯物主义观点。
马克思虽然自称为唯物主义者,但在“商品价值”理论方面,恰恰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代表。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物质第一性,物质是基础。显然,作为物质第一性的以“使用价值”为代表的“消费价值”,自然应该是“商品”、“商品价值”存在的基础。马克思自己也承认,“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见《马恩全集》第23卷48页),“因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见伍柏麟《政治经济学》辅导材料10页)。
然而,在讨论“交换价值”“量”的变化时,他却错误地将商品交易看作是商品之间自主的等量转换关系,提出了“既然使用价值是不同的,无法比较,那就应当把它撇开”(见宁玉山主编《政治经济学》20页),于是乎,这也将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观点给撇开了。
事实上,商品的“价格”和“交易价值”无不与商品的“消费价值”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犹如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使用价值”等“消费价值”为基础,商品价格的制订依据是什么?商品价格高低的区别又以什么内容为基础?商品销售的旺滞又反映了商品什么本质状况?商品的“交易价值”如何实现?而且还需要这么多种类的商品干什么?
在马克思这种错误的观点思维下,商品的“交换价值”摇身一变,直接成为了商品的“价值”。于是,在研究“商品价值”问题过程中,商品的“物质性”、“实物性”特点被弱化了,商品“交易价值”的“数值性”被强化了。经济活动成为数字经济,这也影响了整个经济学理论界。西方经济学虽然提出了“边际效用论”,强调了商品的“效用”效应,但另一方面更注重事物的临界变化状态问题,而且也习惯于以各种数值为基础,尤其喜欢用数学公式建立相应的经济理论模型,使得经济学似乎成为数字游戏,而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常常成为数学家的奖项。
在我国,人们也逐渐意识到,GDP的数字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国家的真实经济状况。这一切都说明,脱离了“商品价值”的“物质性”、“实物性”基础,经济学也就脱离了社会实际、脱离了生活实践。这也是经济学一直被人质疑、诟病的原因之一。
其实,商品的“消费价值”与“交易价值”同样,应引起经济学专家们高度重视。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产品的实物性“消费价值”指数高不高,高“消费价值”的产品多不多,产品“消费价值”的档次和先进性强不强,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综合实力和水准的一个重要内容方面,也是强国梦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或者说是标志之一。笔者建议,我们国家有必要推进商品品牌(或名牌)战略,在商品的“消费价值”上下功夫,以打造一批世界级水平的商品、企业和企业家(不过,这种品牌商品和品牌企业不是ZF人工扶持和人工喂养的,而是靠自己实力竞争拼打出来的)。只有这样,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才能真正走向强大。
(4)提出了商品“风险”与商品“负价值”理论,使社会经济世界由“单极”转变为“双极”。
长期以来,人们在研究“商品价值”理论时,常常忽略了“风险”的影响问题,对商品的“负价值”现象几乎没有从理论的角度上加以认识和诠释。这种单极(或称为“单向”)经济的思维方式,使得经济学理论往往无法反映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特点,也常常与社会实践相脱离。马克思的一些“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理论,诸如“价值增值论”、“剩余价值论”、“计划经济论|”、“生产资料全民制论”等等,在单极(单向)的经济世界里似乎有几分道理,但是在双极(双向)经济世界里,却难以成立,轰然倒塌!
可以说,“风险”论、“负价值”论的提出,是对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突破和贡献,也使我们对人类的社会经济问题能够更现实、更客观、更立体、更全面、更完整地观察、了解和研究,这也是中国的太极阴阳哲学思想应用于经济学领域的一个有益的尝试。
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新“商品价值理论”推翻了“剩余价值剥削论”,提出了新的“剥削”理论观点(详见相关章节)。
以上,是笔者对“整体商品价值论”的一点体会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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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0 18:12:52
22.关于商品经济的缺陷和弊端问题。
现代商品经济(或称市场经济)是伴随着工业革命率先在西方国家推行的经济运行模式。100多年来,造就了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发达国家的产生。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也推行了市场经济运行体制,30年来国民经济迅速腾起,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实践表明,现代商品经济模式,是推进人类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有效方式。但是,也不得不指出,现代商品经济模式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弊端:
(1)容易片面追求货币价值。
在现实生活里,由于商品都必须通过货币才能够购买,因此,“货币”的多少,决定了商品购买权的高低。于是,为了“货币”价值,一些人可以不顾公德、不顾良心、不顾法律、不顾社会道德,干任何损害他人、损害社会、损害环境而增加自己货币收入的事情。坑、蒙、拐、骗等勾当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层出不穷,以假代真、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等问题,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如何治理、扭转这样的问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人们深入研究,找到一条合适的措施和办法来。
(2)权力寻租,官商勾结,使市场缺乏公平、公正氛围。
理论上,社会经济活动不应该与行政权力存在关系,只有这样,经济活动才能按着自身的规律健康发展、前行。但是,在实践中,为了获得捷径,经济人往往很希望能得到行政权力的庇护,以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而行政权力方也需要经济方面的支持,为政绩提供经济支撑。然而,这样的后果,必然导致政治腐败、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遭到失衡。有些地区社会经济不能平衡发展,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些既得利益集团的作祟使然。尤其在我国,由于本来就存在着官商合一的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官员办企、官员涉企、官员参股(也包括官员的直系亲属和朋友等)这种不正常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还公然鼓励公务员下海,使得改革开放变味、变质,以致市场经济逐渐演化为一种极其腐败的讲裙带、讲关系、讲地位、讲圈子的“权力经济”,严重阻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如果与国有企业搭上关系,与ZF采购形成同盟,于是利益输送,使国家的、民众的利益就这样落入了私人腰包。这些现象,在一些地方已有所反映。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现在,“一条是沿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另一条是沿着强化ZF作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前行,走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穷途”。因此,这是实行商品经济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负面方面的重要问题。
(3)市场经济管理跟不上市场变化要求,造成经济秩序混乱。
大家知道,市场经济是一种活跃度、变化度、创新度极高的经济体制模式,这对管理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管理既不能太死板教条,将市场管死,打击经济从业者的积极性;同时,也不能太松,不作为,以至社会经济秩序大乱。特别是对一些创新型的经济活动,要及时制订制度和规范,避免无规无矩的经济事件发生,扰乱社会经济。毕竟,社会上存在着“经济行为性质”之分问题,稍有疏忽,那种不合理、不合法、不正当、不公正的经济行为就可能大行其道,那样,整个社会经济就会沦变为“黑道经济”了!
以上诸多问题,是商品经济实施过程中很容易遭遇的缺陷和弊端,需要提请社会经济管理者加以认真研究和深入考虑,以便更好地予以克服和解决。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的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在理论上存在着许多缺陷、不科学的说法和漏洞,也无法在实践上得到成功的确认。相反,现实的社会经济现状和环境要求实行现代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且实践也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经济体制。只是“商品经济”也有负作用,不是十全十美的经济管理制度。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是对人们是否具有“大智慧”的一个大考验。相信我们的领导层通过进一步改革开放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

后记:以上,为笔者个人的学术观点。欢迎有理、有据、有充分说服力的反驳文章。如果笔者辩驳不过,当愿坦诚公开认错。希望大家都能有如此的学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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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0 21:52:32
楼主认为现在的中国是马克思理想下的社会主义还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抑或是列宁批判的官僚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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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1 23:36:39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经济危机”这种现象呢?其实,只要理解社会经济“风险理论”,就可以对“经济危机”问题有个科学、合理的解释了:

因为,经济活动存在“风险”,因此,世界经济活动过程中,也免不了发生大的经济风波——即“经济危机”。

根据百度百科“经济危机”词条中说,经济危机发生的原因可能在于:1.经济政策错误;2.原材料紧张,尤其是原油危机;3.自然灾害;4.全球化的后果;5.金融政策错误。

我认为商品经济危机的根源是社会非劳动收入积累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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