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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5 19
2007-10-28

  工作即将满十年的华为员工,在明年元旦后陆续要先办理辞职手续,再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工号也要换掉。

  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避免承担即将在明年一月一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用员工满十年后必须签订无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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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讨论一下,新劳动法透露的意味吧。

大家都知道在企业里总是有人在拼搏上进,其他人在混日子,并且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后者比前者多得多。

前者无论在哪种形态下都不会被裁员,问题的关键是后者。

新法的颁布,企业一定会想方设法裁掉他认为今后没有“价值或潜力”的员工,也就是后者。

我不是精英论者,但客观来说,如果企业养着太多混日子的人,他一定会倒闭。

所以这些只能由国家来负责,现在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是不是觉得养老负担过重。

但是国家不负责,谁来负责呢。难道中国想效仿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可是中国和日本的经济与文化区别太大。

大家再联想一下现在“巨额的养老金亏空”吧。

PS:我发现这些年中国走过来的各项改革,好像全部是“借鉴”,国家就是那么几个,几乎没有综合考虑国情而完全制定正确过。立法者的抄袭能力之高让人惊叹,创新能力之低也让人惊叹。正因为如此,如果愿意做个有心人,分析一下他们的心思,观察一下那几个国家,或许下一次的改革方向,能够提前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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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13: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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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17:59:00

用人单位在雇用员工满十年后必须签订无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规定也过分无聊了吧,大概也就是讨好民众的规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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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18:04:00

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比较合理,

如果一个人能在这个公司工作十年之久,那么他应是能达到公司的要求的。并且也算得上是元老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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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19:15:00

劳动合同能维持到10年之长,应该成为其公司利益成员之一,可为永久劳动性质,也可以为股东之一.而上面所述的明显是不承担义务.不过话说回来,公司一般是没有承担永久性合同的能力,其成本通常在社保中转移,最后还是要全社会的纳税人来承担,我们一般地说是政府买单,而政府的钱正是我们纳税人手中的钱.

如果信用危机无法转变,等到我们面临退休时候,社会有哪个部门敢于承担其责任.

或许有一天,我们发觉关注到自己切身利益的社保单位没有按时缴纳.你有何感想?

相信许多劳工没有清楚什么才是自己的劳动权益,这种真相被利益大集团隐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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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 22:08:00

华为的这个时间只能反映我们的立法能力太弱,往往漏洞百出,更本期不到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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