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的又一个世纪》中谈到,二十世纪的经济学患了“精神分裂症”,即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脱节,这种脱节既表现为研究方法上的难以沟通,又反映出二者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和对立。
而二十世纪也是经济学真正开始分门别类的世纪,在主流经济学之外各门各派都得到了发展空间。特别是,制度经济学的复兴使经济学研究的领域大为扩展,博弈论对经济学很多分支的渗透也意义深远。
我想问的是: 1、究竟应该用什么标准给经济学分类?研究领域?研究方法?还是其他更好的标准? 2、你最认可是什么样的分类?或者你把经济学分为哪些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