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音乐(“中间的世纪——the Middle Ages”)是西方音乐发展的第二阶段,音乐史一般倾向把它的时间划分为公元5世纪(476年)西罗马灭亡到14、15世纪之交。 
公元5世纪末,由于外来蛮族(日耳曼部落——罗马帝国北部所有蛮族的总称)的入侵以及内部统治阶级的物质享乐主义,罗马帝国最终崩溃灭亡。但从地下转为地上并成为官方宗教的基督教顺应着人们超脱凡俗获得个人永升的愿望,随着西方世界文明的进程而日渐兴盛,很快走进并完全占据了人们的精神世界。由于受到基督教的影响,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督教成为西方社会生活的核心。 
同古代一样,音乐在中世纪继续享有高尚的地位,它被列为所谓“七艺”的高级学术:语言艺术“三艺”——语法(文法、修辞、逻辑);数学艺术的“四艺”——(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此“七艺”已非彼古希腊之“七艺”,内容完全不同并完全贯穿神学思想,体现宗教教育的目的和要求:如语法,学习拉丁语,主要是为了阅读圣经;修辞是为了分析经书文体;逻辑是为了学习一种论战方法,目的为教会的宗教信条进行辩护;算术和天文是为了计算宗教节日、祭典的日期和占卜星象;几何是为了能绘制教堂建筑图;音乐则是为了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服务。由此可见,中世纪观念的音乐不是享乐、娱乐,而是体现了一种道德理性功能,一方面对古代遗产严加筛选,一方面对世俗音乐、器乐严加限制,然而正是在这种极端封闭的环境下西方音乐的各要素得到精心的培育,成为后来西方专业音乐发展的基石。 
相关阅读材料:中世纪的基督教分为:以拜占庭为主的东方教会(东正教)和以罗马为中心的天主教会(天主教),西方音乐史所讨论的宗教传统是指罗马天主教。天主教教义的基本内容之一: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基督教思想。在政治上,教会具有无可比拟的凝聚力,教皇的权力至高无上,甚至比各地区和国家的国王更大一级,教权(宗教)与王权(世俗)的关系是中世纪统治上一大特点,教权的巩固则是依靠国王的力量,而王权用教会的影响确立自己的地位。在文化上,教会控制着教育,传播知识,更主要的是以此来加强人们对教会的信仰,强化人们的宗教归宿感。 
中世纪音乐发展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约5~10世纪,是中世纪音乐发展的早期阶段。早期政权割据使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较为缓慢;加洛林王朝的建立带来了文化的复苏和政治的统一,从而为基督教教会礼仪创造了条件,公元9世纪左右,格里高利圣咏的确立奠定了其在罗马教会礼拜仪式的地位,从此为音乐带来了一系列具有积极意义的成果:如早期教会调式、记谱方式的探索,继续咏、附加段的产生等。 
第二阶段,约11~13世纪,是中世纪音乐的盛期。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条不紊地走入繁荣:贸易的发达、城市的兴起、大学的诞生、教堂的建造等。音乐上复调音乐的兴起并逐步达到顶峰,使以宗教音乐为核心的西方专业音乐的发展跃上新的台阶;同时,世俗音乐活动空前活跃,带来新的气息。 
第三阶段,14~15世纪初,是“新艺术”时期,集中在法国和意大利。这是一个新旧观念冲突和替换的时代,一个承前启后和过渡的时期;尤其是世俗音乐的影响在这一时期达到高峰,成为了与宗教音乐并行发展的领域。世俗音乐的多样性、表现性逐渐与宗教音乐的技巧性相结合,为文艺复兴音乐的发展开启了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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