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天气闷热,不想说太多。
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阶段。至于它何时消亡,既要看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包括社会物质技术发展水平(注:马克思时代是蒸汽机时代,今天时代是电气化时代,未来时代又可能是智能化时代等等。),也要看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成熟水平即看社会经济结构及其社会经济关系所构筑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水平。正如马克思所述:“两个决不会”——“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详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
马克思这一思想是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这一思想并不是马克思的发现,而是资产阶级学者的发现,而将其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则是马克思的功劳。正如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所认为的那样,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法国君主制国家仍然是大土地所有者的国家。原先的领主贵族,虽然大部分失去土地,但还没有像英国那样资产阶级化,同时还严重妨碍新兴资产阶级提升社会地位。也就是说,法国旧的上层建筑虽然未变,但其基础却大大变化了。按照托克维尔的逻辑来讲:“作为其基础的社会一旦动摇,这座宏伟大厦顷刻之间就会全部毁灭。”摘自:《胡德平读<旧制度与大革命>:绝不可忘过去革命》。
任何社会经济形态,都带有其旧的历史胎记。资本主义如此,社会主义亦如此,这种社会主义社会的旧胎记,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法权”。在文革末尾,我们曾大张旗鼓地批判“资产阶级法权”,例如:“八级工资制”等等。
人类社会从野蛮愚昧进化到文明进步,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我们评价资本主义社会,须将其置于一个历史的进程中进行考察,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马克思曾指出,资本主义剥削方式是从封建社会沿承过来的——“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发展过程的起点。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就是封建剥削变成资本主义剥削。”(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784页)。
马克思指出剥削形态有两种,其一是封建剥削,其二是资本主义剥削。马克思进而认为,资本交换或商品交换,其实质是指权力之间的交换。马克思指出:“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马克思解释道:“以人身的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的地产权力和非人身的货币权力之间的对立,可以用两句法国谚语明白表示出来:“没有一块土地没有地主”,“货币没有主人”。(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169页)【注1】
马克思明确指出,封建剥削的基础与资本剥削的基础是不一样的,资本剥削是以货币权力为基础的,而封建剥削是“以人身的奴役关系和统治关系为基础的”。
所以说,资本剥削是以货币权力为基础,通过资本的大机器工业系统的生产手法来完成的——(马克思如述.....)“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不可分离的矛盾和对抗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些矛盾和对抗不是从机器本身产生的,而是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产生的!因为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因为机器本身减轻劳动,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提高劳动强度;因为机器本身是人对自然力的胜利,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人受自然力奴役;因为机器本身增加生产者的财富,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生产者变成需要救济的贫民,如此等等”。(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484页)
楼主所说的,殖民政策的后果包括印第安人和黑奴的问题,这是马克思考察“资本原始积累”的问题,不是马克思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及其剥削”的问题,二者之间有联系,但二者不是一回事。
如果这一命题成立的话,那我的这一命题也成立——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说,人类原始社会的早期,普遍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建立在“人吃人”的基础上的。
楼主所述:“近代以来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足以养活全人类,资产阶级却制造了巨大的灾难,不仅强占了印第安人的土地,而且建立了万恶的黑人奴隶制度——今天的乌托邦市场主义者和乌托邦自由主义者的理想王国,美国,就是这样建成的。”
如果,偏离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物质技术水平所依赖的社会历史环境和经济基础,就无法正确地诠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的、自然的起源。楼主运用的是“高中政治知识”,来说明美国资本主义产生的基础与根据,放在这里并不恰当,也不准确。
附件:
【注1】:
马克思本人十分注重“权力”问题,常常将革命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在马克思阅读到《财产的自然权利和人为权利的比较》1832年伦敦版第98-99页中作者托·霍吉斯金关于“资本家支配国家的全部财富的权力是所有权上的一种彻底的革命;然而这个革命是靠哪一项法律或者哪一套法律来实行的呢?”这段话时,马克思指出:“
作者(托·霍吉斯金)应该知道,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819页)改造世界靠得是权力,而不是别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上讲,马克思主张,“要革命,不要法律”。因为,价值本质就是人与人的关系,即表现为一种人支配人、人奴役人的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就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上的“法”的规范。实现“价值公正”,就是要“权力在我”。“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失去权力就失去了一切”。——
权力才是评价价值的现实尺度。马克思认为,不断地激化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通过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通过暴力革命方式,夺取国家权力,使之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认为,权力这一个东西,就像魔瓶一样,谁掌握了它,它就听命于谁,就会按照主人的意志,为主人变换出主人所想要得到的任何事物和东西出来的,“社会主义”这一东西,通过权力也是可以变出来的!权力就是高度集中,就是绝对服从,就是权力之下的人们都被抽象为“一个个失去人的自我意志、失去人的个性及欲望的原子,或机械人”,做到绝对服从D的最高*领*袖和最高*指*示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言论”,不包括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