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你的意思是说要“具体的、历史的看”问题(马克思语录)。
我还是有点困惑:
1、既然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是不同的,如果把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装进一个篮子,这种理论的意义在哪儿?
下列问题回答不了:为什么同一个国家有不同金融机构共存?某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了不同的金融机构形式?美国以外的其它国家风险投资(和中国的国有风险投资公司类似)发展不成功的原因。
2、我说是不同,莫顿说是互补而不是替代的。不同和互补还是有差别的。我的观点是否太狭隘和不妥。
3、如果认为“任何事物都必须具有独特的功能,既具有别的事物所不具有的功能,否则,只有消亡。”高人能否指点一下,这句话能否用经济学或者哲学理论来阐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9:27:2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