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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我公司A(在深圳)持有B公司(在南昌)公司100%股权,B持有100%C和D公司股权。B公司在深圳还有办公楼一间,于2010年购买,账面价值为5000万(目前已经增值),该办公楼目前有A公司使用,B公司没有实际业务。问题是现在我公司A想把产权从B公司转到A公司名下,应该任何合理操作能免税或者最大程度的减小税务负担。我公司的期待是:第一,最好在该种操作下B公司还能保留法人地位不必注销因为B公司是C和D的股东,B公司的注销势必造成一些麻烦;第二,如果没有好的办法保留B公司的法人资格,其他方法也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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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8 15:49:50
嗯,要把产权转过去就过户买,但是税是不少。
如果只要使用权的,可以租过去,都是100%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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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8 16:28:00
交换持股,B公司用该房产作为投资持有A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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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4 16:42:20
不晓得通过企业的分立、合并是否可行?
B分立为B1、B2, B1持有房产,B2持有C、D股权
然后A与B1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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