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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3-9-5 07:34:38
╯梁╭ 发表于 2013-9-4 11:55
分田到户是对公社模式的否定,这是它的进步意义。
....................................  ....
公社好不 ...
一块地只有一个所有人:集体(村)。一户有一小块承包责任地。我认为严重妨碍了规模经营。
--------------我都说了但你仍然不解: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开的,就象股份公司一样。明白吗?
再强调一遍:分田到户是对公社模式的否定,这是它的进步意义。因此,不要自作聪明地否定分田到户,它关系到农村与农民的稳定,如果要搞规模经营,也要由农民自己按自己的方式与意愿来形成与发展出来,而不是由你这些自以为了不起的人来指手划脚。
至于“使农业工作者从繁杂劳累的农业工作中解放出来”,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农民自己会懂的,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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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 07:38:40
ryuss 发表于 2013-9-4 13:51
私有制不见得都强大,但公有制的肯定不能持续强大。
对呀!我个我也说过了。搞私有制并不是什么都能,但不搞私有制则万万不能。不搞私有制,不切实让人感到自己劳动得来的东西属于自己,谁愿意做工?历史上的那种共产风难道害人还不够深吗?都现代人类了,还白白饿死几千万,这种事摆在哪里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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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 17:04:02
hhj 发表于 2013-9-4 07:10
法律的基本作用首先是保持私产,因此,你没有私产,你要法律干什么?
私产跟私有制不是一个概念吧!法律可以用来维护私有制,同样也可以用来维护公有制的利益。怎么就说没有私产了?你的人身自由不是私产吗?你的生命安全不算私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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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6 06:36:49
ceo889 发表于 2013-9-5 17:04
私产跟私有制不是一个概念吧!法律可以用来维护私有制,同样也可以用来维护公有制的利益。怎么就说没有私 ...
私有制就是拿来维护私产的,在一个所谓公有制的地方,有没有人身自由还很难说。
至于法律,它是拿来干什么的?只是某些人随便拿捏的东西而已,一个连宪###政都怕提的地方,谈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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