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3-9-14 01:22 
举例说明,一单位的商品甲,其(劳动)价值为100小时;一单位的商品乙,其劳动价值为10小时。
那么,其交换 ...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哪里他的确承认存在价值(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与价格(交换价值)的偏离是供求不一致导致,可是,价值(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与价格(交换价值)的偏离除了供求不一致的影响之外,还存在着社会交换的参与者之间对于商品的实际(客观)使用价值与必要劳动时间(实际需要满足社会客观真实需求的劳动耗费时间)的信息完全程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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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价值的理解,难道不是反映在供求关系上了吗?
而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哈哈,你以为社会交换的参与者都是精通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他们哪管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啊!他们哪里知道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啊?
价值规律是在交换的背后起作用的规律,是不知道价值规律的人们在交换中形成的规律,
不是哪个人要去了解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根据这个时间来指导自己的交换!
而是千千万万的不知道经济学为何物的普通人,考虑自己的利益,衡量自己的得失,再观察比较他人的得失,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一切行为的综合和长期结果,形成了价值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