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獲取公民個人銀行卡信息、將信息提供給制作偽造銀行卡不法分子、持偽造的銀行卡到銀行取款,一條非法偽造銀行卡並實施信用卡詐騙的犯罪產業鏈條已經形成。近日,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陳某和周某某以偽造金融票証罪、信用卡詐騙罪向越秀區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年初,犯罪嫌疑人陳某首先通過上家毛某(化名)非法獲取他人銀行卡信息,然后對收到的銀行卡信息進行電話銀行查詢,如果發現該銀行卡賬戶內有存款,就與同案人周某某使用電腦、磁條讀寫器、銀行卡等工具,偽造他人銀行卡。之后使用偽造的銀行卡,犯罪嫌疑人陳某或者指使他人,在銀行櫃員機提取他人存款,或利用移動POS機虛構消費,從而將他人存款轉移到自己掌握的銀行卡上,再提取佔為己有。
今年2月至4月期間,陳某和周某某通過上述手段非法提取被害人應某某、許某某等人的個人存款5.3萬余元。今年4月,兩人在浙江省紹興市被抓獲,其作案工具電腦、無線POS機、銀行卡信息採集器、磁條讀寫器、拉卡拉等以及5張偽造的信用卡同時被繳獲。
辦案檢察官指出,該案中,從獲取內料到偽造信用卡到持卡提現,已形成一條完成的犯罪產業鏈。每一個環節都有相對固定的“從業人員”。在刑法中對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罪名予以規制。本案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偽造公民信用卡的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証罪,並且使用偽造信用卡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檢察官建議要遏制這類犯罪的頻繁發生,除了強調個人信息保護外,金融部門也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卡的防偽功能。
■作案流程
Q群找“內料”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偽造銀行卡首先要拿“內料”,所謂的“內料”就是真實的銀行卡信息資料,內料裡包括了持卡的身份証信息、銀行卡密碼等。在網上有一些人專門販賣內料。上家毛某就是犯罪嫌疑人通過Q群聊天聯系上的。上家提供內料后,嫌疑人還要通過電話銀行查詢檢查上家提供的內料的銀行卡裡是否有存款。在嫌疑人偽造好銀行卡並成功取現后再提成給上家。
資料輸入磁條
犯罪嫌疑人供述,用於偽造的信用卡可以是真實的銀行卡,也可以是偽造的銀行卡。如果是真實的銀行卡,就通過電腦軟件將磁條信息刪除,然后通過磁條讀寫器將資料寫入該卡磁條中。如果是偽造的銀行卡,就直接將資料寫入銀行卡磁條上。一條的資料可以同時復制幾張銀行卡。
兩種方式提款
犯罪嫌疑人供述,銀行卡偽造好后,通常有兩種轉移款項的方式,一種是直接到銀行櫃員機進行提現,嫌疑人通常進行偽裝或者指使他人進行提款並給予一定的報酬﹔另一種是通過移動POS機虛擬消費,將錢轉入與POS機捆綁的銀行賬號上再行提現。兩犯罪嫌疑人利用偽造的銀行卡在山東濟寧、日照、臨清以及江蘇南京等地作案。在該環節同樣有一些人為他們提現提供方便並獲取報酬。
(银行英才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