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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6 17:50:44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9-23 08:35
那么生你养你的那一男一女,你如何称呼他们?
为啥非要有称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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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17:41:58
mkszyz 发表于 2013-10-6 17:50
为啥非要有称呼呢?
我在想吧,既然你说没有了“父母兄弟姐妹”等称呼,那么“姓氏”也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也就没有姓名存在的必要了。那么人与人之间用“姓名”称呼,也就不可能了。那人与人总要打招呼吧,要打招呼总要喊别人。那么没了姓氏,没了姓名,那只能是每个人有个编号,以编号相称。比如,你和编号为XXX110的人说话,你会讲“XXX110,今天你看了几本书?”所以,不是非得要个称呼,这是人与人交流时,所必须的一个语言。称呼是在交流过程中把你交流的对象与其他人区分开的一个语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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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18:30:14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17:41
我在想吧,既然你说没有了“父母兄弟姐妹”等称呼,那么“姓氏”也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也就没有姓名存在的 ...
嘻嘻,你在网络上也有姓氏吗?影响你交流了吗?而网络上的名字都是数字编号吗?显然也不是吧,呵呵。你的心思歪了,所以总是在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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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18:33:51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17:41
我在想吧,既然你说没有了“父母兄弟姐妹”等称呼,那么“姓氏”也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也就没有姓名存在的 ...
到处存在的公有

人们说,家庭是私有的,但在俺看来,家庭也是公有的,因为家庭财产并不完全是家庭内的某个人的,而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而且妻或夫也是公有的,妻为她自己所有,也为夫所有;而夫为他自己所有,也为妻所有。当然,这是指家庭范围内的公有。

有人说仅仅属于一个人的东西私有的,在俺看来,这也是公有的,比如说,你的一块面包,就是属于你整个人所有的,它是你的大脑所有的,也属于你的脚、你的手、你的躯干所有。再比如说你的大脑,她就是属于你整个人所有的,而不是仅仅属于大脑自身所有或脚或手或躯干所有。当然,这是指个人范围内的公有。

所以,所谓的私有化和贪污公款,不过是将大范围内的公有的东西化为小范围内的公有的东西罢了。

为啥田一分给农民,农民就有积极性了?就是因为在家庭存在的情形下,搞小范围的公有比较好,搞微型的天下一家(一块田只属于一个家庭)比较好。而搞跨家庭的公有则不好管理,难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如果实行天下一家(不再有家庭,整个社会成为一家),那么当然就是搞大范围的公有啦。因为是天下一家,整个社会成为一家,不再有你的家、我的家的阻隔,当然大范围的公有也就可以搞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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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19:12:38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30
嘻嘻,你在网络上也有姓氏吗?影响你交流了吗?而网络上的名字都是数字编号吗?显然也不是吧,呵呵。你的 ...
网络上如果没有用户名,没有昵称,那怎么回帖?你的昵称“mkszyz”不就是你在这个论坛的称呼吗?S

所以,不管人们怎么交流,单个的人,总得有个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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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19:55:21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18:33
到处存在的公有

人们说,家庭是私有的,但在俺看来,家庭也是公有的,因为家庭财产并不完全是家庭内的 ...
你这么说,就是承认了公有和私有是相对的,有范围的。

但是,你也发现了,有的范围大、有的范围小。很显然,你的天下一家的构想是一个很大的范围的公有。

你不妨进一步想想这个问题:这个范围的大小,是由那些因素来决定的?

给你个启示,比如,你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我穿的裤子,相对别人而言是私有,但相对我的双腿来说,是公有的?另外,为什么我的左裤腿和右裤腿,在左右腿之间,是私有的,但是左裤腿又属于左大腿和左小腿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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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15:02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19:12
网络上如果没有用户名,没有昵称,那怎么回帖?你的昵称“mkszyz”不就是你在这个论坛的称呼吗?S

所以 ...
网络名是姓氏吗?
显然,不用有姓氏,也是可以交流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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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16:50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0:15
网络名是姓氏吗?
显然,不用有姓氏,也是可以交流的,是吧?
对,没有姓氏也可以交流,但总得有个“编号”,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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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18:22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19:55
你这么说,就是承认了公有和私有是相对的,有范围的。

但是,你也发现了,有的范围大、有的范围小。很 ...
呵呵,还给我个启示,啥启示啊,看不懂你写的东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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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21:05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0:16
对,没有姓氏也可以交流,但总得有个“编号”,不是吗?
概念还是不明白吗?我在网络里的名字是姓氏吗?显然不是,那么我是不是可用网络的名字交流呢?可以。所以你说的啥必须有姓氏就站不住脚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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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29:53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0:18
呵呵,还给我个启示,啥启示啊,看不懂你写的东西呀。
哦。

那我详细地说。

你说过这两个例子:
人们说,家庭是私有的,但在俺看来,家庭也是公有的
有人说仅仅属于一个人的东西私有的,在俺看来,这也是公有的
你看啊,你说家庭的东西是公有的,你说一个人的东西也是公有的。没错,但这两者依然存在区别。

当你说到”家庭的东西是公有的“时候,你说那是夫妻共有。当你说”个人的东西是公有“,你说那是你的四肢和躯干公有。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当“公有”存在的范围改变时,”公有“的主体和客体都发生改变了。

当范围是一个家庭的时候,“公有”的主体是夫妻,客体是家庭财产。当范围是一个人,“公有”的主体是“大脑”、“四肢”、“躯干”等等部分,而客体就是你说的“面包”。

而且你也总结出来了两句话。你说前者是“家庭范围的公有”,后者是“个人范围内的公有”。这不就是说明了公有是有范围限制的吗?

那么为什么一个面包只能在“大脑”、“四肢”、“躯干”之间公有?为什么家庭财产只能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之间公有呢?

更进一步说,公有的范围,是由什么决定的?


不知你现在看懂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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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0:35:47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0:21
概念还是不明白吗?我在网络里的名字是姓氏吗?显然不是,那么我是不是可用网络的名字交流呢?可以。所以 ...
我没说一定要有姓氏。
你问我,“为啥非要有称呼呢?”
我就跟你解释,如果没有“父母兄弟”的称呼,那就没有姓氏,没了姓氏,那我们只能用一个编号来相互称呼了,人要交流,总得区分这个人和那个人,那么一个称呼起码要有的。我的原文如下:

“我在想吧,既然你说没有了“父母兄弟姐妹”等称呼,那么“姓氏”也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也就没有姓名存在的必要了。那么人与人之间用“姓名”称呼,也就不可能了。那人与人总要打招呼吧,要打招呼总要喊别人。那么没了姓氏,没了姓名,那只能是每个人有个编号,以编号相称。比如,你和编号为XXX110的人说话,你会讲“XXX110,今天你看了几本书?”所以,不是非得要个称呼,这是人与人交流时,所必须的一个语言。称呼是在交流过程中把你交流的对象与其他人区分开的一个语言工具。

我全文都是在讲“称呼的存在必要性”,不知你怎么理解成了“必须要有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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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24:05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0:29
哦。

那我详细地说。
呵呵,当只有一个人时,而且面包也只是这个人的面包的时候,你说这个面包是怎么公有的呢?
假如说一个人,那么他的大脑是不是他整个人所公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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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26:46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0:35
我没说一定要有姓氏。
你问我,“为啥非要有称呼呢?”
我就跟你解释,如果没有“父母兄弟”的称呼,那 ...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如果你认为人们在网咯上的名字都是编号的话,那么人们为啥不可以用这种编号来交流呢?
你的问题不是很奇怪吗?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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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34:30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26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如果你认为人们在网咯上的名字都是编号的话,那么人们为啥不可以用这种编号来交 ...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这句话不明白,用姓氏这个词有什么好可惜的。

人可以用一个编号来称呼对方。我的原文也肯定了这一点。

但这个编号,不也是一种称呼吗?

不要忘记,我一直是在回答你的“为什么非要有称呼”这个问题。

难道人与人交流,不需要称呼吗?

既然需要,你的问题也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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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39:04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26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如果你认为人们在网咯上的名字都是编号的话,那么人们为啥不可以用这种编号来交 ...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不知道用了姓氏这个词,有什么可惜?难道在讨论“称呼存在的必要性”这个问题的时候,用了姓氏这个词,问题就变了吗?

我一直是在回答你提的“为啥非要有称呼”这个问题。

用编号称呼,不也就是存在称呼了吗?就如你所说,编号可以用来交流。那么编号就是一种称呼。

所以,称呼是交流中所必须的。

那么,你问我的“为啥非要用称呼”这个问题,答 案 不 也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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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42:54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24
呵呵,当只有一个人时,而且面包也只是这个人的面包的时候,你说这个面包是怎么公有的呢?
假如说一个人 ...
你问我一个人的大脑是不是他整个人所公有。我说是。

但我要问你,为什么是?

你说的这些现象,背后的道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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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57:10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1:39
“可惜你在用姓氏这个词。”

不知道用了姓氏这个词,有什么可惜?难道在讨论“称呼存在的必要性”这个 ...
呵呵,这是理解上的问题,你去看看当时俺们在说什么,在说为啥要有称呼时,这个称呼似乎是指爸爸妈妈夫人妻子之类的称呼,而不是指广义上的称呼,俺问,为啥要有称呼,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问题。谁不知道广义上的称呼是需要的呢?是吧?
纠缠这个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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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1:57:54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1:42
你问我一个人的大脑是不是他整个人所公有。我说是。

但我要问你,为什么是?
事实就是如此。为啥事实是如此,这个目前俺还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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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06:04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57
呵呵,这是理解上的问题,你去看看当时俺们在说什么,在说为啥要有称呼时,这个称呼似乎是指爸爸妈妈夫人 ...
你想啊,爸爸妈妈这个称呼没了,那我们要怎么称呼那一对男女?不也要一个称呼吗?那么“爸爸妈妈”这样的称呼没有了,那么姓氏,也就没有意义了。姓氏本来就是家庭的标志。既然姓氏没了意义,那么姓名不也就没了意义吗?那怎么区分这个人和那个人,得用一组编码。

既然你肯定了你所构想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用一组编码来称呼。我应该是在帮你完善了你的理论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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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10:21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1:57
事实就是如此。为啥事实是如此,这个目前俺还无法回答。
问题就在于,“事实如此”的事情,你尚未能完全解释。那么,你的构想,它还没有成为事实,必然有很多的纰漏。所以,你的构想要有说服力,起码得经得起质疑。

背后的道理弄懂了,不正是在增加你的说服力吗?

你说,这个算不算对你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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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12:45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06
你想啊,爸爸妈妈这个称呼没了,那我们要怎么称呼那一对男女?不也要一个称呼吗?那么“爸爸妈妈”这样的 ...
名字是可以起的,而起名字为啥非要从父母这里呢?
对吧?
如同寺庙,他们起名字也是按照父母的姓氏来起的吗?
这种问题早就想过来,根本不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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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15:13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0
问题就在于,“事实如此”的事情,你尚未能完全解释。那么,你的构想,它还没有成为事实,必然有很多的纰 ...
早思考过啦,你这不算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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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19:31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2
名字是可以起的,而起名字为啥非要从父母这里呢?
对吧?
如同寺庙,他们起名字也是按照父母的姓氏来起 ...
即使如寺庙,起法号不也有个辈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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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20:08
mkszyz 发表于 2013-10-9 22:15
早思考过啦,你这不算啥启示。
看来目前没思考出结果。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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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24:10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19
即使如寺庙,起法号不也有个辈分吗?
但与姓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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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24:36
liuhan951 发表于 2013-10-9 22:20
看来目前没思考出结果。

加油。
嘻嘻,许多问题早就想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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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9 2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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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06:02:32
crj302 发表于 2013-10-9 22:46
只有社会共有才能排除独占,社会共有下人的能力有限,公地是必须滴。
天下一家才会真的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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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11:02:45
出现公共地悲剧是指的资源的过度使用或者无效率利用,需要有几个前提:1.资源(也即公共地)是竞争性的,你占用的部分,他人就不能用了;2.资源的使用是非排他的,你可以用,他人也可以用;3.在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上存在着外部性,即该资源的私人收益与成本同其社会收益与成本是分离的。当满足了上面三个条件,就会出现公共地悲剧。第一个是资源的固有属性,不可更改。那么为了避免公共地悲剧,就只能从第2、3两条上着手了,要么让它成为排他的,要么让社会的收益和成本与私人的收益和成本相吻合。所以,常见的有两类方法:1.私有化,这是让资源产生排他性;2.第三方(常见的是ZF)配置。而第2种解决方法常见的形式有:a.发牌照,b.征税,c.承包给个人,d.国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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