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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在建工程已在2006年转入固定资产,当时未最终结算,以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但因当时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一些纠纷,直到2012年才解决,并由供应商开来最终发票,发票金额与暂估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请问这时候可以再补转固定资产吗?如果不行,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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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6 14:09:37
按照准则和解读上,我的理解是发票来的时候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在剩下时间进行折旧。现在发现就补转进固定资产,补提这个几个月折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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