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不同 发表于 2013-9-26 13:55 
现代经济学里面不用价值这个概念,也可以把价格解释得很好.
劳动价值论说穿了,就是建立了用价值来解释价格 ...
此价值非彼价值!
价值、价格与价值尺度
很显然,价值就是交换价值,所谓的内在价值只不过是决定交换价值的东东。但交换价值的概念也并不明确统一。
1.当我们说交换价值时,我们在历史上可以找到三个答案:
第一种就是斯密所说的:“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英]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M].郭大力,王亚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06:25]可见,交换价值就是“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
第二种概念则是李嘉图所谓的:“商品的价值或其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英]李嘉图,郭大力,王亚南译:政治经济学及其赋税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09:P7]这种交换价值的概念不独李嘉图一人这样认为:早期的巴贲“物品能卖多少钱,它就正好值那么多钱。根据老的准则,售价即所值。”而现代经济学的导师马歇尔也认为:“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英]马歇尔,陈良璧译:《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P81]
第三种概念要数马克思表述的最为明确:“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全集P49]
其实,前两种观点内涵是一致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与“所能交换的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没有什么区别,一货物如果具有了“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那么,他应当就能交换到任何另一种商品的量,因为交换是相互的,反之也反是。这应当是可计量的商品的真正的价值。
而马克思所说的“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与前两者意义不同,他是一个虚数。他指的是“货物的购买力”与“交换的另一种商品的量”的比例。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价格。
2.相当部分人把价值混同于价格,然而,它们是存在区别的。我们从最基本的物物交换开始考察。假设有两种物品相互交换,在交换过程中,形成这样两种现象,一是两种物品交换时所产生的比率,或者称为交换的标准。如A用5件上衣交换了B的100码麻布,在这次交换中,我们得到1件上衣交换20码麻布的交换比率;二是在形成交换标准的同时人们获得的交换结果,即人们所得到的是以上述比率——标准所计算的实体。即A现在拥有的已不是上衣,而是100码麻布的实物。很显然,交换比率与交换后所得到的实物不是同一概念,一个是比率,只是虚数,无论其参与交换的物品再多,500件上衣和1万码麻布,其交换比率都是1:20;而另一个是实体,是实实在在的东西,5件上衣能交换到100码麻布,500件上衣则能够交换到1万码麻布。那么这两个不同的东西我们如何概括地称谓呢?其实,100码麻布就是5件上衣的价值,同样,5件上衣也是100码麻布的价值,是互相交换后所得到的另一种物品的数量。而在他们相互交换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这个比率其实就是他们交换的价格。马克思说过这样一句话:“单位商品的价值(价格)等于产品的总价值除以产品总量。”[全集26(中)P294]这是对价格的最完美的界定。
随着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出现,人们不再是以物易物的交换。而是通过货币作为中介,来换取其它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但此时货币并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他只不过是一种能够称为一般价值形式的特殊商品,“货币交换是易物交换的特例”。[[美]罗波特·墨菲.第一本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10.P59]我们仍用麻布作为例子,20码麻布我卖了100元人民币,我们就可以问,麻布的价格是多少?很明显,麻布的价格是5元。学过数学的人都知道,麻布的价格是这样得到的,100元/20码=5元/码,价格的单位是元/码,可见,价格就是单位商品的价值。“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全集23P119-120]而100元的单位是元,显然不是价格的加总,它就是20码麻布的价值。
“在一切市场交易中,物品或服务之间的交换都是按单位来进行的。价格就是这些单位间的比率。如果一张DVD碟的价格是20美元,这就意味着买方必须放弃20单位的美元,而卖方则必须放弃1单位的DVD。在易物交换中,因为不涉及倾向,众所周知的买方与卖方的区分不复存在。例如,当布朗用1磅腊肉跟琼斯交换100粒番茄种子时,布朗既是种子的买方,同时也腊肉的卖方。琼斯则刚好相反:他是腊肉的买方和种子的卖方。我们也可以说,一磅熏肉的价格是100粒番茄种子,而一粒番茄种子的价格是1/100磅熏肉。”[[美]罗波特·墨菲.第一本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10.P59]
我国学者汪林海也认为:“商品的价格就是单位商品能够交换到的货币数量。比如,牛的价格为2000元/头,这表示一头牛在市场上可以交换到2000元钱。需要指出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并没有严格区分‘单位商品交换到的货币数量’和‘商品交换到的货币总量’两者差异。而实际上,两者是不同的。比如,牛的价格是2000元/头,2头牛可以卖4000元。这里的‘4000元’是‘2头牛交换到的货币总量’,不是牛的价格;而‘2000元/头’才是牛的价格。”只不过汪林海没有明确“2头牛交换到的货币总量”是什么。
3.可见,价格是商品价值衡量的一个标准、尺度,而价值则是实实在在的商品价值数量,可以累积相加,如我国的商品零售总额指的便是价值总额;而价格只是一个虚数,只有价格指数,绝不能相加,也没有总价格。犹如把价格比作衡量布匹的标尺一样,价值则是用尺寸衡量到的实实在在的布匹。通常我们买卖的只是商品的价值,价格只是交换中的一个比率、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而已。贵贱是按价格来说的,是指单位商品的价值多少?用价值尺度衡量出来的商品所值,则是商品的价值,只有多少,没有贵贱。
其实,价格与价值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了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包含两种不同的含义,即价值与价格。这种情况早在十九世纪初就已经存在:“‘两物的相对价值’可能有两种含义:指两物互相交换或将要互相交换的比例,或者指各自交换或将要交换的第三物的相对量。”[全集26(下)142]对此,马克思虽然强加讥讽,但却缺乏严格的逻辑批判。价格是从商品一般的,单位的,尺度的层次上说明商品的交换价值的,是一个相对稳定量;而价值的量则是根据价格计量的商品的多少来确定的,是一种具体的、实体的总量。但我们平时所说的价值或交换价值,更多的情况下却是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