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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因为从农村涌入城市的无产者之间的生存竞争,资本家趁机剥削工人。无产阶级不堪忍受,举行一次又一次的斗争。但马克思却把剥削描述为价值规律,用价值理论表达了资本家企图强加给无产者的意志。
依据马克思去世后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边际效用理论,添加一种生产要素,是否比其他生产要素获得更多的边际效用,就表现该生产要素的价值。例如,对比等量劳动在耕种现有土地的前提下,再开垦一些荒地是否增加产量,可以表现土地的效用与价值。这样的对比只需要两个生产周期。
但依据马克思的理论,等量劳动时间凝结为等量商品价值。无论经过多少生产周期,商品价值量不变。因而,马克思的价值决定论与生产周期无关,只能由权威机构对劳动的复杂程度做主观判断,但永远无法接近。
依据西方经济学,只有当彼此不同的生产要素的边际效用为零时,它们的总效用才实现最大化。因而,当资本家有权利获取利润时,无产者也有同样的权利。或者说,无论是资本家生产其他商品,还是无产者生产劳动力,等量投资都有权利获取等量利润。
但马克思描述的价值规律是,无产者只能按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出售劳动力,而使用劳动力创造的商品价值包括剩余价值都归资本家所有。或者说,资本家生产其他商品的投资有权利获得利润,无产者生产劳动力的投资没有权利获得利润。
显然,在这两个理论体系之间,只有马克思的理论维护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利。但迄今为止,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所谓专家学者们,却仍然指责西方经济学家掩盖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显然,马克思写《资本论》不是为了发展商品经济,而是为了消灭私有制,剥夺资本家的权利。因此,只有把资本家的意志表达出来,才能鼓动无产者消灭资本家阶级。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表达的原本是资本家企图强加给无产阶级的意志,所以,消灭资本家后,这就成为国家的意志。而今,既允许资本家雇佣工人,又坚持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在宪法中还仍然坚持马克思主义,所以,资本家不剥削工人,就等于违反宪法!
由此可见,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所维护的早已不是无产阶级的任何利益,而仅仅是依据马克思主义掌握的国家权力,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其中又包括了协助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