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在国庆前夕挂牌成立,让人们翘首以盼的首份自贸区“负面清单”也在9月30日清晨正式对外公布。所谓“负面清单”,是由政府开列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以及对某些可以进入的行业的限制性条款,只要没有进入这个清单的内容,外商以及内资企业就都可以投资,据称投资企业申请后四天即可领到工商执照展开经营。这是一种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模式,它适应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习惯,省去了政府审批的繁琐程序,因此应该更能受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欢迎。 但是,让我们感到失望的是,这张“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列的禁止性、限制性条款,共有18个门类,190条管理措施,在原来的草案中准备开放的一些投资项目都未见开放,或者即使有所开放,却附设了许多限制性条款。如果我们将它与今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较,就可以发现,指导目录向外商开列的允许投资门类和这张“负面清单”开列的限制投资目录汇总在一起,正好涵盖了我国所有的投资性行业。这就是说,凡是未列入指导目录的内容,基本上都列入了“负面清单”,而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内容,在指导目录上已经载明。
这与上海自贸区几个月来“热身”过程中的给人们的期待是有距离的。有关自贸区的建立,虽然在我国已经酝酿了好几年,但真正推上议事日程还是在本届政府建立以后,今年3月底,本届政府刚刚建立,新任总理李克强即赴上海考察工作,与上海地方的领导敲定了建立上海自贸区的框架,随后国务院和上海随即展开了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但是,建立上海自贸区的进程并不顺利,特别是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希望在自贸区内暂不执行的四个法律文件,在8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只通过了三个,其中关于暂不执行《文物保护法》的要求未获通过。政府部门与立法机关在建立上海自贸区上的分歧,在这个细节上很清楚地反映了出来。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基本上体现为原有指导目录的“另类翻版”,则仍然反映出有关部门对于自贸区试验的谨慎态度。当然,就像有关方面负责人所说的,“负面清单”在未来将不断修改,但是如果这种修改只是停留于个别条款,那么它的意义是很有限的。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新坐标,得到了很高的评价,中国民间更是将其与三十多年前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等同看待,希望自贸区的设立能够对改变个人命运提供一次机遇。如果从改革的内容来看,上海自贸区的起点确实高于特区,但是特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就当时全国来说还比较落后的经济基础和思想观念,使它脱颖而出有了现实的基础,特别是内地广袤地区存在的廉价劳动力使深圳产生了雄厚的人口红利。但是,这样的条件在今天的上海自贸区已经不复存在,一方面现在全国所有地区的经济基础都已很雄厚,改革开放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原来对外商投资很有吸引力的人口红利已经消失,所有的投资企业都面临地价上升、劳动力价格上升的巨大压力。因此,当自贸区无法在税收等方面像当年的深圳特区一样提供优厚的政策待遇的时候,它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是需要打上一个问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