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案例3的回复
一、乙公司是否确认投资收益?交易实质是什么?
个人意见:乙公司不应当确认投资收益。该交易的实质是权益性交易。
如果该转让作价公允则可以把转让价款与原先对10家被划转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权处置损益。如果作价不公允,则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构成一项权益性交易,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该差额应调整对子公司B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所谓的权益性交易定义可以参照百度百科等,站在母公司角度来讲,该交易发生于乙公司(本会计主体)与其所投资主体之间(B公司),对于B公司而言,该交易属于权益性交易,直接调整股东权益。对于母公司而言,会计处理应与B公司即子公司对应,调整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对照着看定义与案例,我个人觉得应当是权益性交易。
二、B公司无偿取得的投资计入?
B公司取得的划转公司,按照其账面净资产*占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借:长股 贷:资本公积等
三、10家被划转公司是否需要做账务处理,怎么处理?
被划转公司仅是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在账务方面仅需将出资方调整即可,无需做其他账务处理。
关于案例2的回复
这个案例从整个过程来看就是A、B公司之间通过C公司这个平台完成了A公司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
以目前中国股市的情况来看,B公司很可能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上市公司之子公司C公司的一系列股权转让交易实现了账面价值6.44亿元的资产售价8.33亿元的事实交易。
B公司及A公司设立投资C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控股股东A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即套现。
此次股权转让应当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不是同一控制下合并。这样考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此次交易后A公司将C公司立即转让给B公司,没有形成对C公司的实质控制(实质控制有时间要求,即控制时间需达1年以上),因此我更倾向于认为该笔交易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商业实质的两个判断标准:
根据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下列情形:
1.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金额相同,时间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获得这些现金流量的风险相同,但现金流量流入企业的时间明显不同。
2.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风险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金额相同,但企业获得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3.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相同,金额不同。此种情形是指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总额相同,预计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时间跨度相同,风险也相同,但各年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存在明显差异。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这种情况是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本准则所指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税后未来现金流量,根据企业自身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对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价,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从A公司的角度来讲,其用非货币性资产换入B公司的长期股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应当具有商业实质。
A对C进行控制后为什么马上转让给B?这个问题上面事实上已经回答了,控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就是为了非货币性资产能卖一个好价钱,能够套现,所以转让才能实现上述目的。
对B公司而言,重要的影响就是货币性资产转化为非货币性资产。A公司套取了B公司的现金资产。
由于作为子公司必须形成实质控制,实质控制有时间上面的要求(即1年以上),A公司控制时间小于1年,因此不能作为增加或者减少子公司。
由于A公司既不能作为增加或者减少子公司,这项重组不影响A的合并报表。从B公司的角度来讲,其对C公司的控制一直没有发生过变化,也不会影响B的合并报表。
以上是个人浅见,欢迎各位大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