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szyz 发表于 2013-10-25 18:51 
糊涂呀,是按照概念来,还是按照实际来?
既然不符合概念,为啥西方还在法律上承认是婚姻呢?
 基本解释  [matrimony]∶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已结婚的状态。男人为女人而婚,女人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质在于共同相爱、精彩的生活并延续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一般概念为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以永久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法律意义是法律概念
  婚姻——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注意:第一,强调婚姻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合法性;第二,强调婚姻双方与家庭其他成员间权利义务一致性;第三,婚家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并不矛盾。
婚姻的本质  摘自曹菁 《爱情信仰论》 婚姻的真正本质是管控男女关系的机制,婚姻与爱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没有必然的关系。婚姻指向的是管控型伦理,爱情指向的是自愿型伦理。在古代几乎全世界都在搞包办婚姻,这是在强调婚姻伦理(管控型伦理)主导男女关系的一切。长期以来受古代伦理的影响,爱情伦理被去掉,变成“恋爱为婚姻做准备”,其逻辑就是爱情只是一种选择准备的过程,一定要等到结婚才能有神圣性。其实只要你们愿意,爱情本身就能产生神圣性。
  在古代经典以及基督教《圣经》,发现里面基本上都是包办婚姻的描写,没有恋爱的描写。古代基督教基本上是包办婚姻,后来基督教的变通“恋爱为婚姻做准备”,这个思想影响了全世界,但在这个思想里不承认爱情能产生神圣性,只是一种选择过程。 今天所谓的婚姻宣誓其实是一种爱情宣誓,这种爱情宣誓在婚姻没有产生之前也可以宣誓,一样可以产生神圣性。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质是管控,那么包办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来的真实面目。包办婚姻结束以后,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 而“包办婚姻”这一词,是后来的人发明出来的,古代人可能认为婚姻本来就是包办的。
  许多人认为有了爱情而进入了婚姻,但真相是因为有了管控而进入了婚姻。
  这里有两个简单的证据,第一,没有相爱的人也可以结婚。第二,相爱的人可以没有结婚。
  注解:解释一下,自愿型伦理与管控型伦理的区别,自愿型伦理是指自愿找到忠诚的对象,管控型伦理是忠诚的对象是被别人安排的,或是被限定条件选择忠诚的对象。自愿型伦理是产生于自我又超越自我的东西,是有一定标准的。
  婚姻伦理关系 与 爱情伦理关系   的区别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情况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 。婚姻本质属于管控的范畴。或在限定条件下选择忠诚对象。
  爱情伦理关系,自主产生,全世界总体是一男一女,与爱情有必然关系,以双方自愿爱情信念(信仰)产生,以自愿爱情信仰(爱情伦理关系)产生算起。属于自愿型伦理,无管控方存在。自愿型伦理是产生于情感又超越情感的东西。
详细解释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