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分别出口三批货物,三个合同各规定以D/P即期;D/P30(见票后);D/A30天方式付款。设寄单之邮程为7天,托收日为8月1日。问这三笔业务的提示日;承兑日;付款日和交单日各为何日?(不计银行合理工作时间)
提示日
承兑日
付款日
交单日
D/P即期
D/P30
D/A30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你好啊我想问问《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可以在哪找到啊
2.M公司与S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出口)合同,合同规定采用远期支付。M公司开出的以S公司为付款人的远期商业汇票已经得到承兑,而后S公司从有关方面得知M公司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拒绝兑付已经承兑的汇票。你认为
(1)M公司作为原告应该怎么办?法庭应该如何判决?
(2)S公司作为原告应该怎么办?法庭又该如何判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6 14:31:49编辑过]
三楼的朋友,如果我来做,答案可能是这样的,仅供参考:
1、前者为银行信用,后者是商业信用。银行发挥的作用不一样。
2、(1)M公司作为原告,在起诉承兑方S公司时,应该强调汇票一经签发,便与基础合同关系相脱离(即票据具有无因性),S公司承担到期付款责任。法庭应该判S公司履行到期付款责任。
(2)S公司作为原告起诉M公司时,应强调M公司违反合同,已经违约(但是此时S公司应该掌握M公司提供的货物有缺陷的实际证据)。法庭应判M公司违约,并赔偿S公司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_^谢谢你啊,答案我记下来了,我看你答的很有道理,到时我就背你的答案。
不过上面我的那个关于提示日期的那个题还是没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