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8月27日,美国四家律师事务所同时发出公告称,已经向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发起集体诉讼,指控兰亭集势发布了一系列存在实质性错误与误导性信息,美化了公司财务业绩与表现前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4天以前,曾有另一家律所针对兰亭集势发起内容相似的集体诉讼。
这家中国在线外贸产品零售商于今年6月6日在美国纽交所主板成功IPO,以每股9.50美元融资8075万美元。上市后股价上扬。8月中旬一度达到23.38美元。触发集体诉讼的事件是8月19日兰亭集势公布的令投资者大失所望的第二季度的业绩。这加速其股价直线下滑。至27日收盘,兰亭集势股价跌至10.09美元。(10月22日,股价10美元左右)
10月19日, 美国律师事务所Levi & Korsinsky宣布,该事务所已经代表在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8月19日间购买兰亭集势股票的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州南部地区法院启动一项集团诉讼。
发起集体诉讼的这四家律所分别是Rosen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 & Dowd律所、Federman & Sherwood律所以及Glancy Binkow & Goldberg律所。这四份起诉书所指内容大同小异,且递交时间一致。根据这些起诉书,律所认为兰亭集势没能及时披露或误导其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细节,其当季成本高于营业收入,以及没有能够达到此前向投资者宣称的期望业绩等,这些重大的误导信息人为抬高了上市后到第二季度业绩报表披露前的股价。据此,起诉书称其违反了美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起诉书称,从现在开始征集在6月6日到8月19日二季报披露前购买过兰亭集势股票的投资者,都是集体诉讼的原告方成员。律所将在未来两个月内,也就是10月28日以前收集投资人信息。按照程序,法庭将在此后一段时间内判定是否立案。8月23日,另一家律所Holzer & Fistel已经发起过相似的集体诉讼,这家律所曾经也参与过对新东方的集体诉讼。兰亭集势第二季度业绩报告称其营业收入7220万美元,低于市场7580万美元的预期。其二季度营收同比增长52.6%,而在其IPO前的第一季度,其营收同比增长接近100%。这使得当日该股一度下滑超过40%。
尽管这些起诉直指兰亭集势有财务造假或扩大事实的可能,但从起诉内容来看,律所并没有掌握直接的证据。集体诉讼在美国证券行业比比皆是,通常是由专门做集体诉讼的律所代表投资人发起,在短时间内召集并选出首席原告成员登记,同时从投资人处收集证据。而选择不登记的投资人仍然作为原告成员。一旦集体诉讼胜诉,主要原告成员获得赔偿较多,而不主动登记的投资人则获得象征性赔偿,同时律所会获得较为丰厚的代理费。这些专门从事集体诉讼的律所,通常是规模较小的专门打此类官司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