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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一个精神病医生在寓所被杀,他的四个病人受到警方传讯。
1、警方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得知,在医生死亡那天, 这四个病人都单独去过一次医生的寓所。
2、在传讯前,这四个病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作 的供词条条都是谎言。
每个病人所作的两条供词分别是:
埃弗里:
(1)我们四个人谁也没有杀害精神病医生。
(2)我离开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布莱克:
(3)我是第二个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4)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克朗:
(5)我是第三个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6)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戴维斯:
(7)凶手不是在我去精神病医生寓所之后去的。
(8)我到达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这四个病人中谁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根据2,从这八条虚假供词的反面可得出以下八条真实的情况:
(1)这四人中的一人杀害了精神病医生。
(2)埃弗里离开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精神病医生已经死了。
(3)布莱克不是第二个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4)布莱克到达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精神病医生仍然活着。
(5)克朗不是第三个到达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6)克朗离开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精神病医生已经死了。
(7)凶手是在戴维斯之后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8)戴维斯到达精神病医生寓所的时候,精神病医生仍然活着。
根据这里的真实情况(1)、(4)、(8)、(2)和(6),布莱克和戴维斯是在埃弗里和克朗之前去精神病医生寓所的。
根据真实情况(3),戴维斯必定是第二个去的;从而布莱克是第一个去的。
根据真实情况(5),埃弗里必定是第三个去的;从而克朗是第四个去的。 精神病医生在第二个去他那儿的戴维斯到达的时候还活着,但在第三个去他那儿的埃弗里离开的时候已经死了。

因此,根据真实情况(1),杀害精神病医生的是埃弗里或者戴维斯。

根据真实情况(7),埃弗里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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