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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8
[内容提要]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对我国发展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现有条件下,由于农业融资不畅、小农生产方式阻碍分工、剩余劳动力难寻出路、路径依赖作用和小农意识刚性等方面的原因,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实现途径不可能是自发的。因此,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只能走政府扶持企业、企业扶持农户的路子。只有政府扶持企业,才能引导资金流向农业生产,才能突破路径依赖的瓶颈,才能使企业有效地扶持农户,才能打破劳动力转移在宏观上的胶着状态,从而尽快实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
  [关键词] 农业企业化经营 政府扶持企业 企业扶持农户
  一、实现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
  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是解决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矛盾的重要途径。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与现代化的大农业相比,小农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在工业极端落后、市场经济还处于萌芽的时期,采用以“户”为基本单位的分散式生产经营组织制度无疑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状况,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力,解决庞大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这种小农生产方式就会与大市场发生矛盾,细碎分割的耕地和极度分散的组织制度就难以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农业企业化能够直接打破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它遵循商品经济规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最直接的经营目标,通过各种手段,尽量降低农业生产中的成本和费用,使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资本化运作挖掘和充分利用农业潜在生产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谈到,自然生产力、科技生产力以及由分工协作所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但只有这些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生产力。也就是说,按照市场经济方式来运用这些生产力,它们才能形成一种巨大的力量。马克思说:“……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也不费分文。”“因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另一方面又因为工人在他的劳动本身属于资本以前,不能发挥这种生产力,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好像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农业企业化经营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资本化运作,让科技生产力、自然生产力和分工协作生产力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被重复利用和不断聚积起来,并在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促进我国农业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为我国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第二,降低成本、节约费用。首先,农业企业可以通过经营的多样化,尽可能地减少劳动力、劳动辅助手段的开支,在不同的季节内尽可能地保持相同规模的生产。可以将那些在时间上能相互补充的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在一起,即一种土地利用方式的劳动低峰期能被另一种利用方式的劳动高峰期所填补,这样就可以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其次,农业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能最大限度地分摊固定设备和采用科学技术的成本费用,直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最后,农业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市场组织的替代,减少了农业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要素)所有者之间讨价还价的交易费用。农业企业通过分工与协作,可大大减少小农户在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时,单个农产与市场进行交易时所耗费的人力和物力,节约交易费用。
  第三,有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首先,农业企业化经营具有明显的开放性特点,它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打破农村经济封闭、半封闭状态,促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社会化,生产要素得以在更大范围内流动和重新配置,有效地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次,通过将土地流转集中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土壤及气候的考察,进行最适宜的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充分发挥稀缺土地资源的效用。再次,农业企业化经营,由于企业内部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大量的对各种特定用途劳动力的规模需求,可以对农村劳动力进行系统培训和有效利用。而且,随着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逐步推进,农业高科技产业和农业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可大大增强农业的就业吸纳能力,避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被锁定在土地上而造成的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最后,农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可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水平。农业企业在逐步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又为高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和应用创造了条件。这样,通过技术创新,促进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资料等生产要素充分而高效地投入农业企业,并形成最佳要素组合,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效应。
  第四,有利于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现代化水平和我国城市化水平。当今,农业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一批有远见的农业企业家开始实行对农业的全方位服务,即以生产资料供应为主的产前服务、以技术指导及水电供应为主的产中服务、以农产品运销、储藏、加工为主的产后服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要素的重组,落后的小生产管理模式被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取代,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劳动管理日趋规范,加速了农业管理现代化的进程;由于农业企业化经营大大促进了技术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农业所需劳动力必将呈下降态势,剩余的劳动力必将转移到大中城市或农村集镇,独立、稳定地从事非农产业,这就必然加速了城市化进程。
  二、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实现途径不可能是自发的
  (一)银行商业化改革与农户资金需求高度分散之间的矛盾阻碍着农村的融资
  在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中,银行的商业化体制改革要求银行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实施经营行为,从金融部门看这当然无可厚非,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需求看则另当别论。农户的资金需求一般具有分散化、小额化、周期长、风险高和不易监督的特点,银行如对农户贷款,利润就比较低,这就导致了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不对称。此外,农户缺少资产抵押条件,即使可以用土地抵押,银行也难以收回这种隐含农民社会保障的抵押品。因此,商业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适应农户由于高度分散并且兼业经营而提出的资金信用需求的,市场化取向的银行商业化改革必然要求其退出农业。从近几年对农户的整体调查情况来看,农户的存款增长幅度大于其贷款的增长幅度,因此有大量资金从农村流出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另外,农村金融组织及其服务与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需求相距甚远。农村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小农生产方式的根深蒂固严重制约着农业分工的深化和发展
  小农生产方式是一种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家庭劳动为依托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作为旧社会经济的遗迹,小农生产方式具有长久性和延续性。现在由于小农生产体系和小手工生产者分散于全国各地,特别是在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和整个西部地区仍旧顽强地存在着,或者只处于缓慢的解体之中。所以,小农生产方式的运作和经营方式对当代的我国农业仍具有深远的影响。有着几千年传统的小农经济历史,目前仍未完全摆脱传统小农经济基础“纠缠”的中国农业,正处于一种低层次均衡的锁定状态。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难以寻求出路
  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过多与土地资源过少的矛盾极其明显,农业企业化过程的进展情况受非农产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速度的严重制约。1980~2004年的20多年时间里,我国已把约2.5亿传统农民转变成了职业工人,但据统计,我国目前至少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而且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估计,今后平均每年还将新增600万。而另一方面,在目前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数量有限,始终在1亿左右徘徊。究其原因,首先,随着国企改革不断释放大量冗员以及资本和技术加速替代劳动的趋势,城市劳动力从总量上讲严重地供过于求,就业压力很大。其次,农村劳动力素质比较低,就业面十分狭窄。再次,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低,基础设施大大落后于生产和生活的发展,矛盾十分尖锐,因而二、三产业难以分享聚集效应,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最后,传统的户籍制度、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和落后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制约,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严重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转移。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进入了胶着状态,安置大量劳动力的新途径只能依靠政府探索和开辟,靠离开土地的农民自己寻求出路将会是一个异常缓慢和混乱的过程。
  (四)路径依赖作用明显
  与其他任何制度创新一样,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也会遇到“路径依赖”问题。制度变迁可能进入一种具有适应性的有效制度演进轨迹,从而引致长期的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诺思路径依赖 I),也可能被无效的现有制度的自我强化机制锁定,阻碍生产的发展,并产生一些与现有制度共存共荣,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加强这种无效制度的组织和利益集团,因而陷入恶性循环(诺思路径依赖Ⅱ)。
  近年来,我国的农业制度变迁使初步摆脱计划经济束缚和人身依附的农民具有了一定的生产经营权,因制度变迁爆发出了极大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农业有不少新制度供给,但是这些新制度供给受初始制度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旧制度痕迹,而且,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政策和制度的沉淀,已经产生了具有相当规模和牢固的社会地位的既得利益集团。正如前文所述,农业企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增长的有效制度。如果能成功地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就能把我国农业制度变迁引入诺思路径依赖I的轨迹中去。但是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变革难免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会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凭借其优势地位,设法阻挠新制度的推行,这势必对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实施形成巨大阻力。
  (五)农业企业化经营不可能完全由农户自觉来实现
  尽管小农意识中具有勤奋、善良、忠厚以及精耕细作等积极的一面,但是传统小农意识也有消极的一面,如“知足常乐”、趋同守旧、互不合作和怕担风险等,这与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开放、进取、竞争等意识是格格不入的。而这些消极思想总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致使农业生产按照小农的惯性思维继续着落后保守的自然经济。要在短时期内改变我国农民祖祖辈辈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难度极大。没有外界压力或动力,农户不可能自己萌发出突破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想法。作为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改革主体,基层农户变迁力量弱,且社会科学知识的局限与制度意识刚性又决定了制度改革难以攻破现有制度的核心,具有不彻底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方式。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农业改革过程中,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不断交替更迭,但是强制性制度供给的力度和范围都不够,当前必须促进农业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向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转变,才能尽快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一是因为当前的农业制度创新已从外围进入了核心,农业企业化是对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单靠农民的自发摸索难以突破制度瓶颈。二是改革已到了整体调整的阶段,农业企业化的实现涉及不同区域和诸多行业,政府必须对改革做出整体规划,统一布置才可能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将农业制度变迁引向诺思路径依赖I,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三、我国农业企业化的实现途径只能走政府扶持企业、企业扶持农户的路子
  在农业企业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上述的种种障碍,尤其是存在制度瓶颈问题,我们不能依赖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来扫清障碍,也不能靠农民自己实现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创新是对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自觉运用。我国政府应当把农业制度建设提高到作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基础手段的高度来认识,及时有效地运用既有的强大的政治资源和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重塑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推进强制性制度变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化经营和资本化运作的进程。因此,实现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就要走政府扶持企业、企业扶持农产的路子。所谓政府扶持企业是指政府要对投资于农业部门的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如一定时期内税收的减免、低息甚至贴息的长期贷款、特定项目的补贴等。所谓企业扶持农户是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结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将一定规模的投资专用于扶持农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只有政府扶持企业,才能使资金愿意流向农业
  为尽快扭转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政府要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以改变目前远不适应农业企业化发展需求的局面。农村金融组织在贷款方面同等对待农业企业与工业企业或乡镇企业,甚至提供条件更加优惠的贷款,如低息、无息甚至贴息的长期贷款。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开列农业企业贷款专项资金项目,再加上扶贫基金贷款、农业开发项目贷款等,积极支持农业企业发展。支持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型、外向型农业企业的东西部合作,支持粮食生产,支持商品粮基地和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以及农村人才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加强竞争和专业化分工,以满足不同需求,包括从全面服务的银行到为农村工业、农业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再到小额信贷机构。这样,投资农业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又有政府提供保障,且资金来源便利,自然会吸引大量资金流向农业企业。
  (二)只有政府扶持企业,才能突破路径依赖的瓶颈,打破锁定状态
  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路径依赖的原理,我国的农业生产很可能被无效的现有制度的自我强化机制锁定。既得利益集团掌握着强大的权势,为了自己的利益会想方设法强化这种无效制度,阻挠有损其利益的制度创新。单凭基层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微薄力量,是无法与其抗衡并冲破这种阻力的。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运用既有的强大的政治资源推行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才可能克服既得利益集团设置的障碍,突破路径依赖,从而使农业企业化经营这种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通过资本化运作,将农业生产中的潜在的自然生产力、科技生产力和分工协作产生的生产力逐步挖掘并释放出来。
  (三)只有政府扶持企业,才能使企业有效地扶持农户
  为引导企业积极投资于农业并有效扶持农户,首先,政府必须对投资于农业部门的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给企业一个更广阔的扶持农户的空间。具体措施如一定时期内税收和有关费用的减免、低息甚至贴息的长期贷款、特定项目的补贴等。还可采取一些更直接的促进企业扶持农户的方法,如与实际带动农户数挂钩的有条件贷款;或根据扶持农产的数量和产值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标准从政府那里获取相应的赞助或补贴等。其次,政府为企业有效扶持农产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增加对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最后,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优化农村人力资源储备,为企业有效扶持农户提供便利。这样才能使政府扶持企业与企业扶持农户相得益彰,才能使农户以最恰当的定位、最快的速度进入市场。
  (四)只有政府扶持企业,才能有效打破劳动力转移在宏观上的胶着状态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出现了滞缓的现象,城市及农业内部都出现了吸纳瓶颈。政府所探索和开辟安置大量劳动力的新途径,就是较快地实现农业企业化经营,进而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从多方面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增长了,会产生对服务消费的强大市场需求,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这又能够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以此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
  此外,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合理引导下,农业生产由产中分别向产前、产后部门延伸,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从而增强其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这种农业产业内分工,可促进对农业的全方位服务,即以生产资料供应为主的产前服务、以技术指导及水电供应为主的产中服务、以农产品运销、储藏、加工为主的产后服务,从而大大增强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力。有资料显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可容纳的就业人数比例大致为4:2:4。(来源:《经济与管理研究》)(段进朋 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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