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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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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1

     天然气价改被搁臵在煤炭和石油之后,一方面是由于能源占比较低;另一方面在于天然气应用产业链有其自身的复杂性。

    自天然气价改启动以来,发改委、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利益相关方都提出过不同的改革方案,但发改委直到6月底才确定一个符合各方利益诉求的计划,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天然气定价的复杂性。


    按照利益分配过程,可以将天然气应用产业链分为开采、长输、省网和城市管网四部分。以省门站作为节点,上游是:天然气开采、净化和压缩+跨省管网输送;下游是省内管输+城市销售。


    图表1:中国天然气应用产业链结构图



    整个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主管部门、利益分配格局和定价权归属各不相同,导致中央ZF、地方ZF和石化央企对于天然气价改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在于各方的利益博弈,从目前价改来看,可以认定天然气统一的价改认知已经初步形成。


    天然气出厂价和长输管线价格定价权在国家发改委;省内管输价格定价权在省发改委;城市用户价格和城市管输价格定价权在省发改委和地方物价局。这样就形成了中央ZF、地方ZF以及石化央企“三方鼎立”的话语权格局。


    图表2:天然气价改各利益相关方话语权分析



    中央ZF的价改诉求在于形成市场化的天然气批发价;均衡上下游利益分配能源价改基本在中央ZF主导下进行,其根本目的是在于让市场成为天然气批发价格确定的主导力量。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均衡气源企业、管输企业和天然气用户几方面的利益。一方面保持天然气能源价格低于石油、LPG等可替代能源,加快下游替代;另一方面保障天然气开采的经济回报,增加石化公司生产积极性,缓解国内供应紧张的局面。


    地方ZF的价改诉求在于提升地方气量;保障政绩指标。地方ZF(省级)的根本利益在于稳固地方政绩指标(能源安全、环保和经济)和经济指标,同时在辖区内经济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升天然气供给,加快能源替代。回顾历史我们发现,2009年发改委曾提出“三次加权平均定价法”草案,以2010年为界,对存量气、进口增量气、国产增量气三种气源按照价格进行加权平均,进而确定统一的天然气批发价格。由于该方案严重损害了西部天然气发展进程落后省份的利益,受到极大阻力,并导致其最终流产。我们认为,能够获得地方ZF支持的价改方案,一方面要在气量分配上满足各省的替代需求(以政绩指标为限);另一方面要在气价上均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利益。


    国内天然气供应处于寡头垄断状态,绝多数国产天然气和进口天然气都来自于三大石油公司,使得三大公司对于价改有着很强的话语权。三大公司均希望借助价改提升对市场的控制能力。由于各自优势不同,所支持的价改方案也不尽相同。中石油油气资源多,管道里程长,是三次加权平均定价法的起草人,希望通过气源和管网优势压制竞争对手;中石化市场份额小、管网里程少、调气能力弱,主张成本加成法,即不同气源执行不同出厂价,再加上管输费用,制定不同的基准门站价,减少中石油凭借管网“卡脖子”的机会;中海油气源高度依赖进口LNG,主张改变现行的交叉补贴机制,目的是减少中石油凭借气源利用交叉补贴对自身打压。从参与天然气价改博弈的各方来看,主要矛盾集中于上游,也就是省门站的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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