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并没有明白郞教授的深意。
而且楼主的一个观点我认为有问题。楼主说郞教授的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
那么哪一个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呢?在中国,只要是为了老百姓利益的建议,都不可能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如果为老百姓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了,那么中国权贵不是放弃自己的私利了吗。
因此,以不具操作性来否则郞教授的观点,实在是对中国国情的无知。
在中国,如果要具有操作性,那就至少是“赎买”理论。可是,就算是权力赎买理论,这个充分考虑了权贵的既得利益的理论建议,都得不到权贵的支持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那么你说哪个要求公正、公平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呢?
这本来就是阶级利益的对立,本来只是弱势群体进行公正、公平的诉求,怎么可能有可操作性呢?
如果要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就一定需要权贵们自己愿意放弃权力,放弃不公平的权力,这可能吗?
因此,实际上在中国,凡是有利于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理论与意见都是不可能具有可操作性的。
民主、宪政、法治这些能够给中华民族带来长远利益的东西,具有可操作性吗?
因此,以不具有可操作性来放弃理想与良知诉求,显然是对统治暴力的一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