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811 18
2013-11-15

 光大证券11月14日发布公告称,当天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正式宣布了对于这家上市券商在“8·16乌龙指”中卖出E T F和卖空股指期货拙劣举动的处罚,罚单金额高达5.23亿元

  《决定书》称,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 T F和50E T F并卖出的行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 1309、IF 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 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 .23亿元。对光大证券ET F内幕交易、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上述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季报显示,受到“8·16乌龙指”事件的影响,光大证券损失惨重。光大证券期末总资产为531.34亿元,同比减少了8.9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 .67亿元,同比仅增长4 .41%,净利润则为5 .10亿元,同比大幅下滑了46.82%———在19家上市券商当中,仅有光大证券净利润同比出现了下滑。光大证券预计,公司“8·16事件”的负面影响还在持续,可能导致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为亏损或者与上年相比发生大幅度下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11-15 13:25:23
问题是,
股民的损失谁来偿还!

t+0交易,
为什么不允许???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1-15 13:26:53
life_life 发表于 2013-11-15 13:25
问题是,
股民的损失谁来偿还!
唉,不知道! 现在就等着尚福林的修法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1-16 12:29:23
最终还是百姓受害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1-16 12:30:10
estoppels 发表于 2013-11-16 12:29
最终还是百姓受害啊
最近消息不是说可以民事赔偿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1-16 12:31:30
最新消息
最高法明确指定管辖光大证券[4.11% 资金 研报]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出通知,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6”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和如何管辖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起诉人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光大证券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依据,以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的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导致其损失为由,采取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通知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光大证券公司“8·16”内幕交易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指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管辖。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