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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2007-12-12 | 致院党委、工会、行政班子的第九次请求

院党委、工会、行政班子:

我作为一个有十年北大教龄的教师,有28年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有33年工龄的工会会员,向你们第九次请求给我一个公开说明问题的机会(据说院行政班子开过会决定不给我这样的机会)。

如果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一位教师,一位中国共产党员,一位工会会员受到不公正对待后,连一个在院内公开说明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什么问题?这是大学吗?这是北京大学吗?这是2007年党的十七大之后的北京大学吗?这是“改革”的成果吗?这有“大学的逻辑”吗?

这个问题比张维迎与我之间的是非曲直更加重要。你们处理邹恒甫的程序公正吗?公开吗?你们给过邹恒甫说明申述的机会吗?广大教师对邹和我的事件知情吗?光华今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件吗?

我再一次说:我怀念过去的和谐光华,我希望现在的光华能有一点北大的气质。

 

何志毅

200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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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20:31:00

为什么正当的请求都不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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