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4.399999618530273px]文/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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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美学的“吟咏性情”并不特指对风花雪月的吟弄,不是在狭隘的个人小生活圈子里孤芳自赏,而是更多地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借艺术行为增加自强不息的人格力量,服务于社会。从表面上看,艺术活动是艺术家自我的事情,中国诗歌与绘画描写的是某个有限的题材或场景,但由于作者的胸襟包含着对整个人类历史的感受与领悟,其艺术因而就具有深邃的历史感与人生感。
(作品图片由睿画廊提供)
中国的艺术作品是人生感悟的外化,如八大的笔下孤零零的水鸟、徐渭笔下的墨葡萄、郑板桥笔下的墨竹,以及“我看青山多妩媚”“好鸟枝头亦朋友”等诗句就借主观审美活动表达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心性的关系,其中反映出心境、物境、情景的交融。由此可见,中国艺术强调的“和而不同”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心灵的自由以及审美的超越,向来蕴涵着深刻的人文精神,也承担着高尚的道德责任。
那么,中国艺术家的个人修持是如何与自然、与社会紧密联系到一起,达到“和”的境界的呢?这必然要追溯到中华民族悠久的文艺传统。
中国文艺历来有“借物比兴”、“感时伤物”的传统,变化多端的自然景象一直是引发诗人、画家创作灵感的重要题材。中国人历来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始终强调人与自然的原初接触的感知,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密接触以及彼此间的交流和沟通,强调感受自然、感悟生活、把握人生的能力。两千多年前的《诗经》里就有这样的诗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归,雨雪霏霏”,庄子、宋玉等人的作品也揭示了自然景色与人的情感存在着对应关系。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许多文人乃至政治家都借自然景色来抒发对有限人生的感慨。不过,“借物起兴”不一定只能引发消极悲凉的诗兴,因为中国文人、艺术家的胸襟决定了他们必然要把这一传统做法引入对社会事务的参与热情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