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法律一窍不通,但是此事如果在美国,打官司赢的几率还是有的。
首先个人都是有缺陷的,谁也不能保证在巨大利益面前不动摇不犯罪,基于人道主义的法律不能以传统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标准去审核衡量一个人的行为。
再退一步说,此人行为的诱因又是什么,如果ATM没有出错又是怎样的结局?如果让10000个人面对一部随意取钱的ATM,有多少人会把其他钱的视而不见?
我们再来看ATM出错的几率,全国目前为止ATM的数量估计要以万,亿计,一部ATM发生此类“异常”的几率是那么的渺小。但是现实就是他的确“异常”了,现在我们要追究责任,难道ATM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我们的法律标榜的是从轻原则,但是也要有公平可言,更需要人文关怀。如果以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来说,那么法律根本就不是平等的。
在美国那种杀一儆百的案例往往是针对那种大型公司垄断企业,因为他们的利润高,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危害很大,所以动辄就对他们罚款数百万甚至数亿。但是在对待个人犯罪时候真的是真正的体现了人文关怀。
在这个案子当中没有丝毫的人文关怀,给我们的第一感觉就是政府要对广大的市民杀一儆百,以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而这样做的效果如何呢?扪心自问会有多少人下次面对随意取款的ATM会“拾金不昧”全数归还?
PS:可能是我BostonLegal看多了,有点想入非非。虽然国情不同,但是基本的人道主义出发点还是要有的。希望我们的法律能越来越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