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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作者: 李龙

  重庆博士农业科技园演绎着农业和地产的神奇结合。这个作为九龙坡区的重点农业项目,廉价租用乡郊良田千亩,兴建别墅,向市民出售。大片的耕地在城乡统筹、都市农业等试验中,被开发商“租”用,建设成一个个获利丰厚的地产项目。据悉,这股浪潮已波及到北京、沈阳、大连等全国各地。

  当城市地价飞升时,乡村土地随之成为资本的追逐对象。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小产权房”给当下的

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新的问题。就在此前几天,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也出面澄清了此前关于“小产权房将合法化”的误传。可以看得出,在楼市调控的不断升级中,对“小产权房”的规范力度势必越来越大。

  以此推断,重庆博士农业科技园的

别墅必然面临着拆与不拆的问题,因为很明显,这是一起以房地产商为代表的利益集团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在农田上建别墅,为自己牟利的违规用地事实。如果拆了,对那些已购别墅的买房者怎么交代?毕竟板子不能打到他们的头上。而且拆了这一片已成形的建筑,无形中也是资源的损失;可是不拆,那就等于纵容类似的非法用地现象,是对实验区的严重破坏,无法向百姓交代。

  众所周知,在我国耕地紧缺、土地使用粗放的大环境下,国家早有规定,严禁“以租代征”。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通过“小产权房”的形式,变相地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因为我国的耕地保护很大程度上维系于集体土地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正是因为有此禁令在先,

开发商只好打着“博士园”的幌子,以“农业科技”为名,行的却是大建别墅之实。然而,在这种巧立名目、牟取私利的背后,体现的是对土地开发的急功近利,更深层次的则是如何充分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

  眼下,我们对土地的开发使用患上了短视的毛病,对土地的评价,都是以其短期的产值、而不是长期的有效保护为标准。无疑,房地产开发既有投资周期短的优点,又有回报率高的长处。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不谋而合,一起开发土地。道理很明显,房地产开发与农业科技开发相比,来钱快不说,还产出高。建一个真正的博士农业科技园,那得需要培养科技人员,还得研究农业开发项目,最主要的是产出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高。哪像建别墅,风险小,赚得多。可是,当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一样,把土地当作摇钱树的时候,我们的耕地保护就愈显任重而道远。

  在变相将集体土地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背后,折射的是我们对农民土地使用权保护的不力。细看就知道,这个所谓的博士园,完全是通过不光彩的欺骗手段,从村民手中取得土地的承租权。而在这其中,镇政府起到的则是“帮凶”作用。事实上,从小产权房到以租代征,再到征地,失地农民往往并不能对自己的土地作主,很多时候土地被他们的官员拿过去进行权力寻租了。因而,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的土地批租权。

  搞科技农业,进行新农村建设,是符合国家要求的,但像博士园“种”别墅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必须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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