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新 发表于 2015-12-21 19:02 
卫计委网站上有相关的说明,你去看看吧。
“(一)2015年9月21日—11月20日期间,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数据使用/交换申请。
(二)2015年12月15日前,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将视申请单位提供资料情况提供相关数据。 ”http://www.nhfpc.gov.cn/ldrks/s7848s/201510/8d4c69223d4c49ca871fdd6fdc57aba5.shtml
谢谢你啊 哭晕,这个意思是不是现在已经不能申请了呢? {:3_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