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待遇
(1)我院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执行,同时在《中改院改革研究方向博士、博士后专项基金》下设立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
(2)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与本院在编研究人员一样参与本院研究的前提下,享受不低于教育部要求的博士生生活费补贴标准的访问学者工资待遇。
(3)我院为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与在编研究人员同等的参与重大改革课题研究、参加高层次国际学术论坛、出国短期培训和访问研究的机会。
(4)我院参照访问学者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办公、住宿、用餐等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