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股份化动态激励理论”是我自2002年首次提出的一种新型且实用有效的激励理论。它应用在股权激励方面,是有不少的前期成果的,也获得了教育部项目资助(第二次申报中标)。但它还可以应用在诸如“工资管理”、“福利管理”、“管理权管理”、职工互保体系(例如“大病保障体系”等等)管理等多方面。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同样的道理,一通百通,规律都是一样的,但专家看前期成果一只看发表的论文,不看网络成果,且看论文只是从文章标题来看,发现关键词不同以为不相关就直接否了,却不知道虽然要解决的问题不同,但其中使用的原理是可以通用的,在别的领域研究成功,在另一个类似的领域也必然值得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