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自本月9日起施行。新华社报道,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此前业界期许已久的同业存单(Interbank Deposit)业务推进得以落地,也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早在9月,央行列举了短期内推进利率市场化工作的三项任务,同业存单的发行与交易是其中之一。市场对于同业存单业务的出台也早有预期。
目前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占一般存款的比例在10-15%之间,此类存款在2005年已经实现市场化定价。同业存单作为同业存款的一种替代品,其进步主要不在于定价机制,而在于更加标准和规范,以及发行以后可交易流通。
同业存单业务未来发展成熟,还能够为一般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提供参考,这也是推进这项业务的重要意义之一。
考虑到同业存单与同业存款在定价机制方面相近,其出台对银行同业渠道融资成本的影响也许有限,而其更加标准和可流通,实际上还有利于同业存款业务以及货币市场的发展。
《办法》规定同业存单业务实行余额管理,额度需在人民银行备案。在发行人、交易场所、交易主体、期限、信披等方面也做了说明。同业存单是否视作同业存款的一种,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也不纳入存贷比考核,《办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我们猜测,监管机构出于谨慎考虑,在缴存和存贷比考核方面,同业存单业务监管与一般的同业存款保持一致的可能性比较高。
在存款端利率市场化方面,后续的举措应该包括一般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的出台、长期限存款利率放开、小额短期限存款利率放开。在小额短期限存款利率放开以后,存款端利率市场化以及整个利率市场化进程将宣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