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网友所言,歹徒撤离已经是没有威胁当场人的意愿,而我们在这环节上失手杀人,成为一种崇拜的象征,那么我想问下:
以后歹徒作案是否还有必要产生怜悯之心,而为了毁灭现场目击证人,而杀人灭口,进行清场呢?
还有就是歹徒为什么冒险走这一条谋生之路?相信是弱者才选择吧,如果大家都生活过得去,那谁愿意冒这生命危险挺而走险呢?
不是为歹徒说话,是说不明白,公众的心态是什么?以暴制暴其实是完全行不通的,一个高压政策底下的政府也会产生鲁迅这样的一个文人,更不用说现今,麻木不仁的人需要什么呢?加强警力治安的效果也不会很明显,生存权还是没有解决,城市化的圈地运动速求发展权就只能背道而驰。
和谐、节日、文化,随着大量民工进城,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加快,类似的案例希望不要再重演。
否则,问题显得更加糟糕。
民众的依赖英雄或警察插足,说明了这社会,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