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行为与制度》的第一篇第三章第四节《均衡政治制度的概念》,出现很多我看不大懂的段落或者句子。
一、中文版第67面(英文版第70面):“按照这种制度安排,投票人为了获得特殊利益方面的超常的权限,他们必须在许多方面出让相当的权利”。俺实在是不明白“特殊利益”与“超常权限”是啥东东。
二、中文版第68面(英文版第72面):“投票人发现在最终表决前不暴露自己的偏爱具有策略优势。这就会导致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又是制度稳定的重要原因。”说实话,俺仔细看了上下文,楞是不明白这段话的意思
这类段落太多了,我都不想继续举了。都说高级微观、高级宏观难懂,但是我觉得新制度经济学难懂。难懂的原因倒不见得是新制度经济学就比新古典更难,而新制度经济学的教材本身太多语焉不详的地方了。《经济行为与制度》算是很不错的书了,照样有N多地方略微一提,然后给个参考文献。
说实话,看高级微观都不用看书后的参考文献,而看新制度的教材,不看一些参考文献似乎就很难明白作者说的是啥。
聂老师号召大家多讨论问题,我看,大家甭讨论啥前沿问题了,能把《经济行为与制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搞懂就非常非常不错了。
好了,恳请大家指点我吧,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