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4-1-27 13:18 
让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或劳动力又兼生产资料所有者双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 ...
如果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产权类企业,让劳动者在工资的情况下再参与企业成果的分配,那是一种进步,就象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那样。问题是在我国只怕不太可能,这是因为我国的老板尚处于原始状态,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指导思想下,连社保都能不交就不交,别说让职工再参与利润分配了。
如果是在建立劳权制度的公有制企业,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享受企业的生产成果,他没有必要再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从而使工资的范畴变得多余,让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更是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