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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6
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16日讯,为了支持金融与科技深层次结合,监管层拟为科技企业发行优先股开辟“绿色通道”,央行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表示研究允许科技上市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可转债等作为并购工具的可行性,丰富并购重组工具。此外,还表示探索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为科技企业提供长期股权投资。

  《意见》从金融组织体系、信贷产品创新、多元化融资渠道等多个维度,出台变革措施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层次结合,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发展为科技创新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提供租赁服务。《意见》称,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开展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据了解,此前证监会就《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1493.094, 4.59, 0.31%)成份股;(二)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台并其他上市公司;(三)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不过根据昨晚六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监管层有意为科技企业发行优先股开绿灯。而且保险方面也积极支持科技企业发行优先股,探索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为科技企业提供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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