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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8

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办法

2013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科研积极性,鼓励跨学科研究与团队合作研究,进一步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提升文科学术研究的国际化水平,扩大文科的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获奖成果类

1.对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其中,成果普及奖按二等奖予以奖励。

2. 对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3.对获得其他奖项的,按以下办法予以奖励:

1)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的,奖励3万元。

2)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对应于省级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对应于省级一等奖;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对应于省级二等奖;其他中央部级奖对应于省级奖,其中课题等级鉴定类奖项、征文类奖项等不作奖励。

3)获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社科奖,如王力语言学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金岳霖学术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胡绳奖、思勉原创奖、钱端升法学奖等著名民间奖,对应于省级奖,无等级的按省级一等奖对待;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一、二等奖对应于省级一、二等奖,其他等级不予奖励。

4. 国家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论文著作类

1. 在人文社会科学国际顶尖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25万元。

2.凡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论文,期刊影响因子进入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前50%(即Q1Q2,若在不同学科领域以最高排名为准),奖励1万元;未进入前50%的(即Q3Q4),奖励0.6万元;被《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论文,奖励0.6万元。论文类型仅限于articlereviewA&HCI奖励类型还包括book review),其他类型按0.2万元奖励,会议文摘和更正等形式不作奖励。

对于浙江大学为非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论文被SSCIA&HCI收录的,其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3. 被《社科及人文会议录引文索引(CPCI-SSH)》全文收录的论文,奖励0.1万元。

4. 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奖励2万元。

5. 在国内其他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奖励1万元;被《新华文摘》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奖励0.5万元。

6. 在成果转化宣传推广过程中,对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影响力作出重要贡献的,如受邀到中央机关作专题报告,在全国性重要广播、电视或报刊等媒体发表重要观点或言论的,视情况综合考虑影响力等因素予以奖励。

7. 学术著作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采纳与应用成果类

采纳与应用成果类奖励系对国家立法和重大决策作出重要贡献的情况进行奖励,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成果采纳证明文件或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为奖励依据。按以下办法予以奖励:

1. 被中央采纳,或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且进入国家决策,或作为主要专家参与国家级规划(由国务院颁布)编制的,奖励3万元及以上。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国家级采纳与应用、省部级采纳与应用的研究成果,视情况予以奖励。

2. 被推荐刊载于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成果,奖励1万元;被推荐刊载于教育部社科司《专家建议》的成果,奖励0.5万元。

(四)重大科研项目类

1.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奖励4万元。

2. 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奖励1万元。

3. 被鉴定为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优秀等级或免予鉴定的,奖励1万元。

(五)科研管理类

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的,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三条  本奖励办法适用对象为浙江大学教职工和学生。

第四条  所有奖励项目要求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同一项目只奖励一次,按最高额度计。以浙江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按获奖单位排序以50%的比例递减给予奖励;以浙江大学为通讯作者单位,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的论文,与以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获得的奖励相同。

第五条  学校对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社会科学研究院提出。

第六条  如奖励项目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发现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学校有权收回授予该奖励项目的荣誉和奖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对于奖金标准有区间范围或视情况予以奖励的项目,学校将主要根据文科学术咨询委员会的讨论意见确定具体奖励金额。

第八条  本办法由社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14 1 1日起施行,《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办法(20094月修订)》(浙大发社科〔2009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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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 07:37:38
另外,每个学院还会给予奖励。奖励力度与学校差不多。这样,如果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和国际SSCI和SCI(排名TOP50左右)发表一篇parper的奖励大约为2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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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 07:47:58
浙江大学在浙江省的高校中科研奖励的力度是最弱的。其他省内高校,如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奖励的力度都要远远超过浙大,一般发一篇权威的奖励都在5万元以上。

请各位晒一晒自己学校的科研奖励,也好为求职者提供一个收入的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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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 09:33:45
诺瓦克 发表于 2014-1-19 07:47
浙江大学在浙江省的高校中科研奖励的力度是最弱的。其他省内高校,如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师范 ...
对头!这次浙大的奖励力度又大幅缩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是浙大经济等人文学科的研究实力远不如上财、人大、西财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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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 10:28:08
jpc555 发表于 2014-1-19 09:33
对头!这次浙大的奖励力度又大幅缩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是浙大经济等人文学科的研究实力远不如上财、 ...
是啊,浙大不仅科研奖励的力度低于上财、西财、厦大、复旦,而且引进海龟的待遇也低于这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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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9 12:12:39
诺瓦克 发表于 2014-1-19 10:28
是啊,浙大不仅科研奖励的力度低于上财、西财、厦大、复旦,而且引进海龟的待遇也低于这些学校。
所以说,有些浙江人很屌儿,总幻想着既想让马儿跑得快,又不喂马儿好料的美事儿!你看看浙江某些高校的招聘你就很清楚了!他们这种心态很搞笑,很荒谬!技术含量还不如到处行骗的温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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